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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阶段有效说”遭当局驳回 选务争议何时休

2007年12月19日 09:0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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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立委”投票日已不到一个月,领投票争议依旧纠结未解,“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好不容易在“立院”公开答询时宣称二阶段投票仍属有效;事隔不到廿四小时,立刻被执政当局痛斥为个人之见、发言不当,并再度端出“刑法”伺候选务人员。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发表社论表示,邓天佑则语重心长讲了一句话:选务争议不能影响投票权益!这句话,应让所有只求胜选、不思台湾社会利益的政客为之汗颜。 
   
  领投票的争议已经持续了半年,此中各种利弊得失,各方论述久矣,眼前最急迫的是,究竟会不会因为特定选务技术面问题,干扰选举的顺利进行,甚至直接影响人民的投票权益。 
   
  遗憾的是,从“中央”到地方,从蓝到绿,怎么解决争议一直未被重视与考量,反倒是有志一同致力扩大争议。这种相互叫嚣、甚至相互恐吓的恶性循环,让首次实施新选制的“国会”改选,蒙上挥之不去的阴霾。许多人担心,选举能顺利进行吗?就算能投完票能顺利开票吗?就算能顺利开票,能有效公告吗? 
   
  社论指出,这些疑问不是危言耸听,不是杞人忧天,试想,当全台选举一分为二,蓝县市用一套、绿县市用一套,蓝绿各县市又各有蓝绿支持者,加上紧绷的选举气氛,谁能预料会不会发生若干激情、急进的蓝绿民众,坚持在执行一阶段的投开票所要求二阶段领投票?或者,坚持在执行二阶段的投开票所坚持要求一阶段领投票?坚持未遂之后会不会闹事?闹事之后,当天经过媒体现场连线的转播,会不会有扩大效应,波及全台?不要说全台七十三个选区,上万个投开票所个个发生争议,只要数个引爆争议,这票还能继续投下去吗?

  甚至投完票之后,进入开票程序,由于这次“立委”并“公投”,有四张票要领,有四个票柜要开,根据“中选会”的规划,开票时程至少会延迟二、三个小时,过程会不会发生什么事?如果又生事端,还能继续开票吗?如果不能,是否要封柜直送“中选会”?更重要的,送不送得出来呢? 
   
  社论说,更恐怖的是,由于“行政院”三番两次宣称二阶段票“无效”,这个无效到底是依什么法宣告?也成为各界疑虑的关键。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不论是当选无效或者选举无效,都得在“中选会”公告之后,再行提出选举诉讼。四年前,蓝军抗议“三一九”两颗子弹,静坐一周为的就是阻止“中选会”公告,但是,从法律面而言,不公告如何打这个选举官司?然而,四年后,换成民进党当局,包括陈水扁本人,都一而再、再而三强调二阶段无效论,民进党当局依的是什么法?却无人闻问,偏偏“中选会”办选务迄今,唯扁意是从,有法依法的最简单选务,竟成了众人皆疑的争议:万一“中选会”真不公告该如何? 
   
  坦白讲,上万投开票所,蓝绿都有监票人员,“中选会”公不公告、要不要将票数上网,举凡在投开票所的蓝绿监票人员无不会将票数回报总部,不要说“中选会”不公告,即使晚公告,都可能出现候选人先行宣告当选的状况,可以预期,届时,选举纷争势必更多、更大。没有任何候选人可能忍受、遑论接受,一个不依法公告、依法定程序进行选举官司,径由“中选会”、甚至“行政院”认定有效与无效的选举结果。 
   
  社论质疑,民进党当局从在野到执政,坚持的无非就是民主进步,忍心看到攸关台湾民主进步的重要选举,落到这步田地吗?忍心因为理应单纯的选务技术问题,干扰人民的投票权益吗?甚至成为社会纷乱不安的导火线吗?“中选会”是办理选务的主管机关,与基层发生争议该做的事是尽量疏通、化解,何忍主动扩大事端,造成社会对立呢? 
   
  距离“立委”选举不到一个月了,不论蓝的、绿的,竞选者或抬轿者,请所有政治人物以人民为念,以台湾民主为念,珍惜这半世纪多来,所有民主前辈以血汗换来的成果,不要让台湾的民主倒退,不要让社会的不安与恐惧成真,想一点办法,尽一点责任,展开具体的行动,为领投票争议找出一个解套方案吧!


 

[责任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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