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民众现身说法,很难想像,只是把车子停在募款餐会附近,就会遭到查贿约谈,甚至在家中像现行犯一样被直接带走。查贿人人支持,但台湾检察官这种查贿方式未免走火入魔,不但有侵犯人权之嫌,在解严廿年后更是大开民主倒车。
台湾《中国时报》小社论认为,台湾选风败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各地检察官当然要强力查贿,否则单一选区的小选区经营方式,恐怕只会让贿选更加猖獗。但是,从民进党前“立委”李文忠及相关民众昨日披露的检方查贿方式看来,检方的“散弹打鸟式查贿”与“选择性查贿”却让人忧心,散弹打鸟查贿,就会变成该抓的不抓、反而约谈路人甲。
事实上,买票往往“有迹可寻”,各选区的“买票人脉”也多半存在已久,就怕检察官拿着尚方宝剑在马路上到处砍人,结果买票者依然故我,无辜者却饱受惊吓、死伤一堆。
小社论进一步指出,选择性查贿,更会让“司法”成为蓝绿有色眼镜下的祭品。如果对一方候选人紧迫盯人,却对另一方候选人视若无睹,这种选择性查贿即使再认真,也是极度扭曲后的片面正义,对于建立“司法”公信力没有任何帮助。
一言以蔽之,查贿虽具有高度正当性,但不能无限上纲到侵犯人权,这是每位检察官心中都应有的一把尺,也是台湾不能退回“警察‘国家’”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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