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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修规:大陆配偶赴台面谈 台湾配偶可免陪同

2009年07月31日 22: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3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大陆配偶申请赴台,台湾配偶不必再同时接受面谈。台当局“内政部”今天修正“大陆地区人民申请进入台湾地区面谈管理办法”,放宽为“必要时”台湾配偶才要接受访谈。

  报道称,“内政部入出境及移民署长”谢立功今天指出,“内政部”今天下午通过修正“大陆地区人民申请进入台湾地区面谈管理办法”,除了对人权有更明确的保障外,也简化部分面谈程序,相关“修法”将尽速循“法制”作业程序发布施行。

  现行办法规定,大陆地区人民申请赴台团聚、居留或定居时,台湾配偶或亲属“应”一起接受面谈,谢立功说,新修正办法放宽为“必要时”,台湾配偶或亲属才须接受访谈。(罗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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