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合报》今日发表社论说,莫拉克的灾后重建必须着眼大区域、全流域,先治山后治水,才可能企求一劳永逸;如果只是局部的、零散的投下资源,治标不治本,下个台风这些灾难还会重演。
社论摘录如下,
以这次台风的重灾区高雄县、屏东县为例,例如甲仙、那玛夏、桃源、六龟、茂林、雾台…,以及楠梓仙溪、荖浓溪、触口溪等,读者看来可能雾煞煞,只知道是行政区及溪流的名称,搞不清楚在哪里,更遑论知其相关性为何。但若撇开行政区名称,回到自然地理的概念,在地图上一一标示出这些行政区及溪流位置,即可赫然发现莫拉克的重灾区与其说是高屏等县,不如说是高屏溪流域。
再做些搜寻,发现不只这些位在高屏溪上游支流楠梓仙溪、荖浓溪畔的山地乡是灾区,高屏溪下游也有出海口的运输大动脉双园大桥、旗尾桥断桥,跨荖浓溪的大津桥断桥及茂林风景区游客中心流失,受灾的屏东县雾台也是在高屏溪上游的隘寮溪畔,都是在同一流域。从自然地理的角度看灾情,不仅呈现全貌,对追究成灾原因,以及后续的对症下药,才能有全局考量。
高屏溪出海口、下游灾情惨重,支流楠梓仙溪、荖浓溪更是重灾区,除了巨量降雨,合理的怀疑是支流上游发源地玉山南麓可能有灾变发生。一定是源头有了巨大灾变,才会一路让中下游成灾。果不其然,台湾“中央大学”遥测中心解读福卫二号拍到的卫星空照,赫然发现玉山南麓发生严重山石崩落。
根据“农委会水保局”的调查,高屏溪几条支流上游的集水区都有坡面陡降、大面积崩塌及裸露地的问题,几乎每次台风暴雨过后,都发现集水区有严重冲蚀,带给河川沈重的输砂负担。原来的河川水体输砂就已超负荷,再加上这回小林村献肚山走山带来的巨量土石,形成堰塞湖并不意外,堰塞湖溃堤也不意外,茂林风景区遭冲失,几座桥梁断桥也有迹可循。
再看莫拉克另一个重灾区浊水溪流域,不仅进山的台十六线路断,上游双龙、潭南部落也灾情惨重,支流陈有兰溪沿线路断桥毁、农产品冒险运出“牛西红柿成了番茄酱”,成灾原因往源头追溯也豁然开朗,不但发源地玉山北麓有全台最大的自然崩塌地金门峒大断崖的持续崩塌,沿线还有无数断层。之所以名为“浊水”,正因为输砂量超大所致。
从自然地理了解成灾背景因素后,即能体会莫拉克灾后重建应该如何投药;要想一劳永逸,只有全流域、全区域着手,先治山后治水。所谓治山,第一个前提是回避自然崩塌地。要知道河川是地表自然行水,泥石流则是地表自然的泥石块体搬运;河川的源头是集水区,泥石流的源头则是崩塌地、裸露地以及崩山,如果查知高海拔山区有泥石流的源头,除了回避,没有第二个对策。
避开不可与山争地的错误,接下来是人为活动必须自制。亟待推动的是,山坡地应以保育为第一原则,目前允许的利用标准应予提高;其次,全面清查公有林班地、河岸台地遭占用情形,这些占用非但妨碍保育、行水,更在受灾时耗用社会资源,全然违反社会公平正义。
再者,公部门河川从上游发源地到出海口的“没事大家管、有事没人管”现象一定要调整。以高屏溪为例,从源头“国家公园”管,以下林班地是“林务局”管,山坡地保育是“水保局”管,河川归“水利署”,县市也管得到河川,灌溉用水归“农田水利会”,污染排放是“环保署”权责,牵涉到的法令更是一箩筐。流域的管辖割裂,大家都管,等于大家都不管,横向联系是当务之急。
了解灾害的单位是“流域”,怎么使力就很明确了。目前的单点、下游的片段补强只是虚耗公帑,延误重建时间;从源头依序治理下来,不要侵扰自然界的律动,约束“人定胜天”的无知,寻求与自然和谐相处才是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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