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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或迁居 全力协助岛内灾民免于流离无依

2009年08月31日 09:5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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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立法院”通过“莫拉克风灾重建条例”,不少灾民团体却在议场外抗议,对条例授予了台当局强制迁村的权力,而灾民却毫无参与机会表示不安。台湾《联合报》今日发表社论指出,为协助灾民而定的条例,却无法取得灾民的信任,显示重建工作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社论说,稍早台当局救灾太慢挨批,现在是重建抢进度被呛,刘兆玄对自己何以动辄得咎一定深感不解。同样的,若站在灾民的立场,方才历经丧失亲人和财产之痛,马上又要面对可能被连根拔起、移植异地的剧变,怎么会不感到茫然与愤怒?事实上,台当局和灾民之间并非没有交集,双方的共同期待都在使流离失所的人得到妥善安置;只不过,灾民情况各异,不同村落、族群的灾民对前景的想象与计划各不相同,当局恐怕无法用一套“统一格式”来解决所有人的问题。

  既然双方的目标有交集,灾民的疑虑就不难透过沟通、协调来化解。重要的是,“风灾重建条例”规范的只是急难处置的原则,并未授予台当局独断独行的权力;因此相关单位在落实执行时,必须因地制宜,在尊重村民意见的前提下充分沟通,对于迁村的灾民尤应配合提供多元选择,使他们不致在重要关头难以抉择。

  社论称,迁村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由于民众对故乡的感情,对工作、产业及生活环境的依恋,过去当局多次规划或进行集体迁村,多半以失败收场。也因此,迁村几已沦为政治上的一个空洞口号,不断被呼喊,官民双方却都不曾积极面对。然而,随着近年天灾的急剧化与极端化,包括这次小林村灭村的惨剧,台当局和人民都了解要以更严肃、积极的态度面对此事,避免悲剧重演。

  迁村之路坎坷,但多年来也累积了几个较受瞩目的成功案例,可供参考。以新竹县五峰乡的天湖部落为例,因贺伯台风受灾,35家灾户历经漫长10年的等待才完成迁村。但有了天湖部落的借镜,尖石乡嘉乐村煤源部落的迁村,仅花了4年即完成。两村现在都成为轻钢架结构、小木屋造型的美丽小区,让人惊艳。5年前遭艾利台风重创的台中和平乡松鹤部落,全村75户全倒,有40户选择迁到离村12公里的两楼式组合木屋,有了安居的满足。

  社论认为,由上述例子可知:一,一个村落的迁移,多则10年、少则3、5年才能竟其功,每个案例都召开会议4、50次,当局要不厌其烦地沟通协调,解决问题,才会有成果。二,最大的问题往往卡在用地取得,像天湖部落即足足苦等5年,松鹤部落是“以地易地”才取得建地。因此,“风灾重建条例”要排除土地取得之限制,确有其必要。三,居民的意见必然相当分歧,当局没必要勉强全村居民采取同一步调,但可以提供诱因的方式鼓励迁移,诸如选择离乡较近的公有地作为交换等,使灾民在“住耕分离”的前提下仍能兼顾原有的生计及产业。

  灾民的参与当然极为重要,因为他们是整个重建、迁居工作的主体,台当局要了解他们的意向,才可能知道自己的任务目标为何。当然,灾民也应该对未来作长远计议,为家人和下一代找到一个更安全的居住地。此时,地方意见领袖、部落长老的角色尤其重要,应该运用智慧整合村民意见,以明智决断和公职部门交涉。

  社论最后总结说,迁村重建需要的不只是资金和土地,需要的更是智慧、关怀及前瞻的信念;因此,除了当局的协调及灾民的意志,公益团体和民间志工的爱心更不可少。以往例看,一个重建工作基本时间单位若是5年,这已超乎台湾地区领导人的一届任期;要维持这么长久的关注热情而不褪,恐怕唯有民间的力量才有可能。这次民众及企业对灾区的爱心,如能化为长期的认养服务,并结合社运团体透过网络对当局保持鞭策,这场灾难的集体创痛也许可以早日平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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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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