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3日消息 为了方便灾区居民申报灾害损失,台湾南部税务部门提供多项便民服务措施,但现在却传出有非灾区民众趁机混水摸鱼,替未受到“莫拉克”风灾影响的台湾南部扶养亲属列报灾害损失,台湾税务部门目前正协调纳税人希望主动撤回。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莫拉克”台风、“88”水灾造成南台湾人员及财产重大损失,且大部分受灾严重地区都是台湾南区税务部门的所辖范围,台湾南区税务部门因此提供多项便民服务措施,除了设计简易的灾害损失申报表,延长灾害损失报备期限为3个月,个人所得税灾损金额在15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者,也可以由村里干事或税务部门同仁代为填表且可免附证件,税务部门都会从宽认定,
不过,台湾南区税务屏东县分局近期在处理民众申报灾损案件时却发现有中部地区民众趁机混水摸鱼,替未受到“莫拉克”风灾影响的南部扶养亲属列报灾害损失。
屏东税务分局分局长林启智表示,原则上灾损金额在15万元以下者是可免附证件,但该申请案件是台湾中部地区的纳税人替住在屏东的父亲申报灾损,除了附上受灾前后的照片,检附的收据购买地点则为台中梧栖,加上申报灾损地点并非淹水地区。经分局人员实地查访左右邻居询问是否受到风灾淹水,当地居民均表示该地区并未受到“莫拉克”风灾影响造成灾情,且其所附照片与其父亲所住的住宅也不相同。
林启智指出,由于申报人为公务人员,目前正协调申报人希望主动撤回申请案件,如申报人不愿撤回,恐将案件移请该申报人服务机关政风单位处理。(罗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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