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四川眉山市委宣传部近日发函给东坡区教育局,要求妥善安排该部某干部子女到东坡中学就读。e哥想说,公函择校暴露出的是公权力的滥用,别让“公函择校”腐蚀了政府公信。
“公函择校”一事被披露后,眉山市委宣传部回应称,按照就近入学原则,那名职工居住的小区属于就读东坡中学范围,所以以宣传部办公室名义向东坡区教育局发函证明该职工工作单位和女儿的实际情况。
既然居住地属于就读范围,那么出示房产证不就行了吗,何须单位出面?退一步说,确实需要单位证明的话,又何须拿出红头文件来吓唬人?按理说,红头文件应该用于服务公众,出现于公共事务中,但现实中却屡屡出现“公器私用”,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就学、就业、看病、办事……无一不是“条子”横行。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批条子”行为往往还都是比较隐蔽的,秘不示人。这次“公函择校”则显得有些明目张胆。毫不夸张地说,如此毫无顾忌的“公权私用”是对全体政府部门公信的绑架,长此以往,将消解政府公信,造成社会公平失序。
红头文件都用来指示下级部门干些择校的事,红头文件还能有什么公信力?
事实上,有了权力的染指和一路护航,教育也就显得不那么纯洁了。只有将权力紧紧地关进监督的笼子里,如此“公函择校”才能休矣!(黄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