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户籍”平权,户改是唯一出路

时间:2012-07-10 09:08   来源:中国网

  2012年深圳中考人数57091人,深圳户籍考生仅有2.9万人。高中名校诸如深圳中学、深圳实验中学、深圳外国语学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的正取生和指标生均不招收非深圳考生。深圳的招生政策被指歧视,网友称非户籍学生不仅要多交择校费,而且分数要高不少。(7月9日《法制日报》)

  客观公平与主观公平往往是两个概念。非深户考生因为“非户籍”的因素,可能同样的分数上不了同样的学校,甚至还要搭进去很多额外的物质成本,这看起来很像是户籍歧视政策,从绝对公平的角度看,确实令人气愤。但问题是,在城市教育资源仍是个稀缺定量的前提下,且诸多城市基本是各自为营、门槛森严,一个城市放开入校的门槛,自然就会形成事实上的“福利洼地”,户籍考生的权益自然就要被打折,户籍人口自然也要义愤填膺:在公共资源配置仍以户籍为主流划分依据的今天,户籍则意味着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这是历史与现实的命题,不容城市政府有其他选择。

  每个城市,都面临过、或正面临着类似的两难。甚至在今年两会期间,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就曾明确表示,有关异地高考的问题主要矛盾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解决异地高考的问题,“既想到要解决随迁子女的考试问题,又不能影响北京、上海当地考生的权益”。此话一出,板砖无数。又是“特殊利益”、又是“特权阶层”,户籍管理下的种种弊端,都情绪化地发泄到“京沪考生权益”之上。事实上,这只不过是户籍附加值上的一个具体症结。京沪考生当然不应有特殊权益,但是,由于优质社会资源的城市化集中,区域失衡已经是历史性的顽疾,只要户籍配置法则还在,剥夺户籍考生在教育资源配置上的按序就学权利,同样是另一种不平等——遗憾的是,这个不招人喜欢的真相,常被情绪激昂的口水所遮蔽。

  非深户籍考生遭遇的不公,说到底是户籍制度与自由迁徙权益之间的对垒。此般尴尬已经越来越司空见惯,譬如城市对弱势群体的居住保障责任,按照户籍来配置,很可能是为城市流血流汗、奉献青春的弱势公民,到老都看不到“住有所居”的图景;再譬如城市对公民的医疗保障责任,因为有户籍藩篱在,同样做事、同样拿薪资的产业工人,可能在生了同样的病后,面临公共救助上的冰火两重天……再往前看,屡屡被诟病的“同命不同价”现象,不正是滞后的户籍制度为公平权利制造出剥夺感的最深沉体现?

  好学校留给户籍考生确实不应该,但这种“不应该”是绝对公平上的不应该,事实上,如果没有户籍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贸然撤了这看似不公的一道道门槛,结果必然是制造出更多、更大的不公与混乱。“非户籍”平权,户改才是唯一出路,一味要求地方承担起全国公民平权的责任,几无现实可能。值得关注的是,即便户籍考生享有政策便利,天价择校费等问题何以仍被监管部门事实地豁免?(邓海建)

编辑:许娜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