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应拿出当年“双轨”的效率

时间:2012-07-09 13:49   来源:中国网

  今年深圳将力推研究探索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既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公务员职业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据了解,2008年,国家公务员局将全国唯一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交给深圳市。而深圳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亦随着公务员分类管理体制改革而深化——从易到难,分别从聘任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到委任制公务员逐步推进。(7月6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是的,深圳是首次明确向养老金双轨制予以实质性破冰,这种自捉腰刀向特权意识与特权政策挥去的举动,当然具有震响山谷的示范意义。因为,我国目前形成的养老金双轨制,几乎已成公民广泛诟病的灰色靶子。严重不公平表现在,公务员不交社保,退休后却能领到工资替代率达80%左右甚至更高的养老金,而企业员工的退休金替代率只有45%左右。这造成,在企业的高工退休工资还不如一个行政机关的勤杂工所领养老金多。

  不过,我仍要说,深圳这次“养老金双轨制破冰”恐仅具象征意义,要真正逐步打破“官民二元制”谈何容易。主要原因是深圳这次养老金改革的速度、深度及广度不济。2008年国家公务员局就委托深圳试水破冰,但一破又是4年时光,竟然还是先动没有编制的政府部门雇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那群配享委任制的公务员,还得继续被“调研试点”下去。想当初,上世纪九十年代,公务员与企业职工走两条轨道的退休机制可谓是“效率高、深入久、覆盖广”。民间有言云:说干立干,没啥悬念。

  之所以出现这种“快慢不一”的局面,原因固然较多也复杂,但根源还是切身利益在背后作怪。当初实行双轨制,拟制和推行政策的公务员觉得,这种“轨法”一举两得,既可做大社会保险的蛋糕,将财政责任部分转嫁给社会,又能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养老金不吃亏,普遍是企退职工的两到三倍。而今要废除它,牵涉自身利益被“公平刀”黯然切割,这岂非自己给自己动手术?当然要“1年摸底、2年调研、3年试点、4年观看”了。

  要扭转这一尴尬局面,需要将这一严重影响社会养老公平的机制置放到国家层面来全面检视。并尽快导入法律法规的良性轨道上去,而非让一个孤立的“点”在那里无任何压力地“慢工出细活”,最终耗费大量光阴甚至还出不了“细活”。2010年10月我国颁布的《社会保险法》第10条当中关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养老保险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这条“不公尾巴”的确扎眼。但法已立,我们就只能退而盯紧这个“另行规定”。用法规条例的形式去最大限度地斩掉这条“尾巴”。 

  如此,才能推促有关部门站在对历史负责的国家高度,尽快公平、合理、公开地出台公职人员养老金管理办法,使之起到“削峰填谷”的作用,将公务员尽快拖入“社保公平河”中。所幸的是,在“十二五”纲要里,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特别指出,要重视养老金不公的问题。于此之前,温总理在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还坦承养老金双轨制的确不合理。总理毕竟日理万机,强调的是一种改革方向,而国家公务员局与人社部等相关机构,理应将养老金并轨的步子提速,这才是对苍生、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

编辑: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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