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制度改革意义深远

时间:2012-06-28 14:50   来源:中国台湾网

  最近有关延迟退休年龄问题引起国民热议,主要是围绕是否必须马上实施还是缓行进行讨论,根据网上投票显示,93%的网友反对延迟退休年龄,说明多数国民反对这一政策,也反映了这一问题并非国民主要矛盾,也非改革主流问题。

  而目前国民呼声最高的公益性资源价格改革、分配制度、养老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股票市场改革才是改革的主流所在,也是国内目前较为突出的深化改革必须急切解决的主要矛盾。

  解决问题的方法要做好调查研究,要了解群众的呼声,要抓住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就会迎刃而解。分配制度差距过大,养老金双轨制不公问题是在分配环节中的最大不公,它使贫富悬殊过大,使社会矛盾突出甚至激化,严重阻碍和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影响内需。影响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解决分配不公,要解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差距,要调整企业工资政策,要解决企业分配制度的过度自主化、无政府状态化状况,要取缔和抑制高管高工资化。实现同工同酬,实现官兵同酬。国家要减免工资过低企业的税收,提高工资过低企业职工的收入,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差距最大不能超过30%。全国各行业的收入差距也应控制在这个范围之内。

  解决养老金制度问题,机关首先要起带头作用,要发扬共产党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其实只要大公无私、只要下定决心,养老金制度改革并不难。国家也应从机关抓起,给别的事业单位起个表率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深化改革。

  机关事业单位可以立即实行个人缴纳8%的养老保险,每月按实发工资的8%从工资中扣除,由单位统一执行上缴。国家财政每月发放给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可拿出20%相当于企业年金上缴,剩余的80%资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作为养老金补贴,拿出另一部分增加企业退休工人工资,使企业退休工人工资尽快增加,缩小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差距。

  事业单位和机关一样,先交纳8%的个人养老保险,没有必要先进行什么分类改革,缴纳养老保险和分类改革是两个概念,两码事,没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你不管分到哪一类,都要缴纳8%的个人养老保险,这一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都是一样的,抓住这一共同点,就可以很顺利的先解决所有人缴纳8%的养老保险问题。剩下的无非就是事业单位划分到企业的那一部分职工,由企业承担20%的年金,其余事业职工年金还由财政支出。

  这样基本可以解决养老金的并轨问题,企业退休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差距也可由财政逐年补贴逐步缩小,最后基本拉平。这样国家财政也可在不增加支出的情况下,解决养老金并轨问题,既解决了几十年来的最大不公,缓解了社会矛盾,也解决了养老金所谓的缺口问题。同时减轻了给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发、涨工资的财政负担,更解决了由此产生的扩大工资差距的负作用。一取多得,何乐而不为呢?(中国台湾网网友:宋九成)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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