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主持召开了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停止收取治安联防费有关问题的请示》,停收联防费从2012年8月1日起执行。除了流动人员治安联防费,一并停收居民户治安联防费。
收了近20年的治安联防费,终于在广东寿终正寝了。自今年7月1日东莞正式告别征收了19年之久的企业治安联防费之后,时隔仅一月,广东省物价局再次传出利好消息,从8月1日起,全省取消流动人口治安联防费。至此,这项备受争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彻底宣告终结。正如论者所言,尽管是一项自上而下的行政部署,但能将一项萧规曹随、业已习惯了19年的收费项目一举取消,算得上是善政的进步。
治安联防费之所以备受诟病,无非是三个层面经不起推敲:一者,法理上有卸责的嫌疑。治安管理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不管是流动人口还是固定人口,既然依法纳税了,就应当享受到正常的治安管理服务,横插一刀的“联防费”,显然难免二次收费之嫌。二者,规则上自食其言的嫌疑。比照最早在1990年出台的《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这项规定明确了治安联防组织属群众自治组织,其经费实行“民筹公助”,然而事实上,这项收费却被列入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行列,也正是这一点,使治安联防费从诞生的那一天开始便争议不断。三是征收使用上的清白之虞。根据此前公开报道统计,广州收取治安联防费7年多以来,收费总计逾10亿元。强征之乱、配置之乱,已经令其成为事实上的灰色收费地带;而躲避治安队员查房的场景,甚至已成了打工仔生活里的历史影像,曾有打工诗人郑小琼就将其写进了散文《铁皮房》。
联防费没有了,其他各色收费还在。更糟糕的是,在没有一纸禁令的情况下,这些收费还拥有着铿锵而合法的外衣,公民个体没有拒绝交费的权利。有的是明目张胆的潜规则,有的是打擦边球的雁过拔毛,更多的是自立规矩的明码标价,权力乱收费固然如洪水猛兽,行业乱收费同样不可小觑。
眼下要追问的是:还有多少类似“治安联防费”一样的乱收费,依然潜伏在公众口袋里?一方面,行政部门在权力瘦身的潮流中要压缩不合理收费权限;另一方面,监管部门更应对散布在经济社会肌体上的各色收费冲动严管严罚。有清晰明朗的税费,才有公平正义的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