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善青少年法制教育

时间:2012-08-15 14:11   来源:法制日报

  青少年是国家与民族、社会与家庭的未来与希望。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法律素养,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多年来,有关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应当看到,青少年法制教育还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亟需创新和完善。

  转变教育观念。应当在教与学之间建立平等的交流模式,使青少年更乐于学习法律知识。在教育中应更多注重规则教育和体验教育,规则教育应融合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社会上应该给予正确的舆论导向,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应该以身作则,为青少年树立良好榜样。体验教育既要注重学习法律的形式与过程,更要注重青少年这一实践主体的内心体验。它要求青少年用“心”去体验、用“心”去感悟,引导他们在体验中把法律要求内化为品质、外显为行为。

  明确教育对象。青少年法制教育应一视同仁,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问题学生要开展,对素质较高的优等生同样也要开展,但其内容、方法需因人而异,区别对待。对问题学生重点明确违法犯罪的界限,避免他们走入歧途;对优等生加强自护教育,使他们能够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除青少年外,法制教育的对象还应包括青少年的父母、老师、社区工作者等相关人员,对他们进行基本法律知识培训,为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

  扩充教育内容。青少年法制教育应围绕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进行普及宣传,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这些法律较为常用,有助于青少年了解自身的行为界限,避免年少轻狂,恣意妄为,因一时冲动滑向犯罪深渊。同时,道德是法制的基础,这就要求青少年法制教育不能只讲法律法规,还应充分挖掘道德、文化等资源,特别要重视发挥传统文化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辅助作用,促使青少年形成健康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扩展教育主体。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体主要是教师,还有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制度化、科学化、专业化,应扩展教育主体,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资源,大胆引进高校法律专业大学生从事青少年普法工作,使其成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生力军。具体做法可以借鉴美国街道法课程的模式,法学院的学生通过到中小学讲授法律知识、参与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将大学生的社会实践环节与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丰富教育形式。一方面,根据青少年各个年龄段的不同特点,编写适合其生理、心理特点的法制教材,采用鲜活通俗的语言、生动典型的案例,运用主动引导、集体参与、自由讨论等方法,使青少年带着兴趣学习法律;另一方面,高度重视流行文化的作用和影响,通过加强对青少年流行文化的研究,运用网络、多媒体、卡通动漫等青少年流行文化的载体和手段,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增强教学的直观性、趣味性,实现法制教育方式由被动灌输向主动参与、内容由枯燥乏味向喜闻乐见转变,从根本上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

  注重效果评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效果如何,是否能够真正适应青少年发展需要,还要多听取青少年的意见。这就好比政府的绩效评估体系,是以公众的满意度为核心衡量目标。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可以适当加大对青少年意见和智慧的吸纳力度,把广大青少年发动起来,把权利交给青少年,让青少年拥有对法制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真正做到让青少年自己来评估法制教育的成效。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内在要求。经济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群策群力,共同托起中华民族明天的太阳。(牛凯 作者系《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杂志社总编辑)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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