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与中银香港7月13日签署了《关于向台湾提供人民币现钞业务的清算协议》(《协议》),授权中银香港为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清算行。香港特区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欢迎有关安排,认为可以凸显香港作为区内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在两岸三地的金融合作中可以担当重要角色,并可在促进金融发展方面作出更多贡献。
中银香港副董事长兼总裁和广北表示,中银香港很荣幸获人民银行委任为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清算行。中银香港将根据《协议》内容,按照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安排及监管要求,全力作好各项技术准备,争取早日开展有关业务,确保为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提供公平、及时、准确及专业的人民币清算服务。向台湾地区提供人民币现钞供应与回流服务的安排,将进一步为海峡两岸人员往来提供便利及推动两岸经贸联系。
中银香港自2003年12月24日获人民银行委任为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以来,配合人民币业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为参加行提供高效完善的清算服务,一直运作畅顺。
中银香港表示,该行具有多年经营人民币业务的丰富经验、长期承担香港和内地之间现钞解运的工作、代理香港和内地的资金清算服务、拥有先进的跨境资金清算系统和后备应变能力、内地联系广泛、香港分行网络庞大、熟悉两地的金融管理政策和法例等,为该行担任人民币清算行和提供优质的人民币服务建立了良好的基础和独特的优势。
根据2009年签署的《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两岸同意先由商业银行等适当机构,通过适当方式办理现钞兑换、供应及回流业务。其后,有关各方协商确定利用香港人民币业务平台,由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向台湾方面提供人民币现钞兑换、供应及回流的安排。
在有关人民币现钞兑换、供应及回流的安排下,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将会向经台湾方面许可的台湾商业银行的香港分行(现钞业务行)提供人民币现钞兑换等相关服务。台湾经许可的金融机构则可以与上述现钞业务行的台湾总行进行人民币现钞买卖,为台湾当地个人客户提供人民币现钞兑换服务。
为配合有关安排的运作,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就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办理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的事宜签署合作备忘录。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将于日内与现钞业务行签署相关协议。
曾俊华表示,香港完备的人民币业务清算平台,为两岸货币管理合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安排。
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表示,欢迎为台湾方面提供的人民币现钞兑换、供应和回流安排得以落实。香港的人民币金融平台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可以为各类的人民币金融交易提供服务。他期待有更多两岸三地的金融活动可以通过香港的金融平台进行。
另外,香港汇丰银行13日公布,随着人民币贸易结算于今年6月扩展至所有国家和地区,已经在英国完成首宗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汇控在声明中估计,以人民币支持国际贸易额,将于3年内增至中国国际贸易额的三成。
汇丰香港区总裁马凯博指,扩大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地域范围,是人民币发展为环球贸易的国际货币重要一步。随着计划试点扩大到东盟以外地区,将可巩固香港作为主要离岸人民币中心的角色,预计离岸人民币贸易融资及人民币产品需求会相应增加。
据了解,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计划始于2009年7月,该计划允许内地5个指定试点城市与东盟成员国进行人民币贸易结算。此项计划今年6月扩展至内地20个省市及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