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北京一家乐福超市里的饮料专卖区销售正常。据中国商务部消息,根据《反垄断法》第28条,商务部认定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做出禁止此项集中的决定。中新社发 郑雄增 摄
国家商务部18日宣布,依据国家“反垄断法”,正式否决了可口可乐收购中国汇源果汁,汇源对结果表示尊重,可口可乐声称不再提收购。对此,香港媒体纷纷发表评论表示,商务部的决定恰好体现了民意,对各界牵扯到“抗拒外资”和“保护主义”的观点完全站不住脚。
香港《文汇报》发表的评论引自有关专家指出,禁购并不等于保护主义,商务部的裁决证明了中国正在走出外商“超国民待遇”的误区,力求建立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
该文章还援引业内人士指出,今后遇到此类收购案例,在审查的时候应首先考虑国家利益和保护民族品牌,不能把市场拱手让出。该人士表示,美加净、中华牙膏等曾经是中国人家喻户晓的品牌被外资收购后,不是沦为外资企业推广其品牌的牺牲品,就是成为了外资企业的代加工工厂,销量严重下降、市场极度萎缩、影响力急速降低。该人士指出,民族品牌的出售不能单由法人作主,而应该由品牌的创造者公众作主,由品牌持有的国家作主,商务部的决定恰好体现了民意。
此外,文章对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部主任赵玉敏采访表示,裁决体现了按照市场经济规则依法行事的原则—支持正常的市场行为,但反对市场垄断损害公平竞争。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亦表示,商务部的裁决原本毫无悬念,但结果也证实了《反垄断法》的严肃性,而法制的可预期性正在构成国家商业环境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香港商报》发表时评表示,对于国际上出现种种“关切”意见,甚至责备中国实行保护主义。但一组数字颇能说明问题,“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依法审查了29起申报,已审结24起,其中无条件批准23起,由此不难看出,中国反垄断绝不盲目,只有真正涉及垄断、不利公平竞争的申请,才不获通过。
该评论指出,各界关注是项收购,意见多多本是自然,但牵扯到“抗拒外资”和“保护主义”,刻意针对某国某公司,就未免太上纲上线,完全站不住脚。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吸纳外资唯恐不及,何来抗拒外资;而中国也一直公开高调地反对保护主义,并身体力行,故“中国实行保护主义”也不值一哂。事实上,处理今次并购案,中国有关当局自始至终都是从法理角度出发,以市场实情为根据,最后依据“反垄断法”第28条否决了是项收购。一个国家执行自己的法律,又何必引发风马牛不相及的联想呢?反倒是通过今次否决,凸显了中国切实执行“反垄断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决心。
此外,文章还表示,通过今次否决,防止垄断,中国饮品市场会更健康,内外资企业和中外消费者都会因此得益受惠。制订和实施反垄断法,不少国家早已有之,中国还是后来者。以美国为例,上世纪初就已通过连串反“托拉斯”、反“卡特尔”等反垄断法案,大大改善了营商环境。近年,全球计算机巨擘微软,也多次因垄断而被欧洲以至美国控告。应该说,美国近百年来繁荣强大,反垄断法案功不可没。虽然今次没有让可口可乐喝下汇源果汁,却可以换来中国涌现更多更好更便宜的果汁,是为好事一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