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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和责任的道路上”——五部委聚焦食品安全

2009年06月12日 14:5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商务部:规范流通领域管理 保障食品安全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上发言。(中国台湾网 高珲 摄)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表示,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职能分工,商务部作为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部门,肩负着指导、督促流通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责任。商务部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着力:

  一、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管理。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告制度;指导各类食品交易市场建立食品经营者协议准入、管理制度和经营者管理档案,明确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提升餐饮业规范化、产业化水平。建立健全餐饮业标准体系,加大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力度,全面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加快发展以“早餐工程”为重点的大众化餐饮,推动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保障城镇居民餐饮消费安全;建设全国性餐饮产业化基地、原料基地、工业化基地和人才基地,推进餐饮业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餐饮品牌;推广现代管理模式,鼓励餐饮企业创新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三、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出口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开展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标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食品出口企业应对出口风险的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进口及时进行通报、监控和处理,协助企业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运、销毁和理赔等工作。

  四、推动流通领域有关食品安全的法规、规章、标准和诚信体系建设。

  五、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督促酒类经营者认真落实备案登记制度和随附单溯源制度,逐步提高备案登记率和随附单使开展“放心酒”服务体系建设,规范酒类流通渠道,净化市场秩序。

  六、强化生猪屠宰行业监管。抓紧出台《生猪定点屠宰行业规划纲要》,细化《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定点条件,严格屠宰行业准入,依法清理整顿现有定点屠宰企业;制订《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办法》及配套标准,对全国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行分级管理,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提高行业集中度,加快产业化进程;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定期检查定点屠宰企业对《条例》规定有关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定点屠宰企业屠宰注水猪、病害猪,出厂(场)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经营行为,始终保持对私屠滥宰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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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把关食品源头  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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