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有67名乡镇干部因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等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网)
扶贫资金是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对于困难群众,无异于“救命稻草”,是困难群众用于发展产业,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力保障。
目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啃硬骨头”和“打硬仗”时期,在这个关键环节,扶贫资金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武器”,它犹如“枪支弹药”,是打赢扶贫攻坚战役、决胜全面小康的重要物质保障。而对于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来说,扶贫资金就如同“救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因此,扶贫资金必须“好钢用在刀刃上”,决不能私自挪用,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然而,随着国家对扶贫领域的投入加大,很多心术不正的干部却将贪婪的眼光瞄准了这块“肥肉”,把其当着发财致富的“绝佳机会”。有的干部认为,扶贫很辛苦,从扶贫资金里抽取一些“回扣”理所应当。更有人巧立名目、瞒天过海,通过各种手段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甚至强占掠夺,一步一步“蚕食”扶贫资金。
这些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资金,打着扶贫资金“歪主意”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削减了困难群众对脱贫攻坚热情,更严重消减了扶贫工作成效,阻碍了脱贫进程,真可谓是贻害无穷。
你敢动我“奶酪”,我就动你“官帽”。对于敢于把“黑手”伸向扶贫资金,以各种名目侵吞、骗取、窃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的领导干部,必须要出重拳、下猛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保证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风清气正。
对此,各级部门首先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其次及时曝光和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让公共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最后形成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化体系,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中国台湾网网友: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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