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局长敛财的“三大法宝”

时间:2013-01-29 14:22   来源:中国台湾网

  网络上流传着一则关于“广东省某地级市烟草局局长刘新(化名)贪污受贿”的举报信,举报人声称自己为“广东烟草某地级市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群干部”,罗列该市烟草局局长贪污工资、福利费、接待费、宣传费、服装回扣以及卖官掠财、任人唯亲等。新快报记者近日分别走访该市烟草局并向广东省烟草专卖局(下称“省烟草局”)了解核实举报内容,初步了解到举报信中罗列的人物均有其人,并部分印证了有关事实。(1月28日 南报网)

  见钱就贪,这是其一。工资能贪,如何贪?对于工资,不是谁该拿多少就发多少吧,不会给谁多发一分,也不会少了谁一厘,而且每月都要审核工资,层层监管之下,还能贪,实属不易。福利费、接待费、宣传费确实可能被贪,福利费发多发少,怎么发,局长肯定有决定权;接待费报销也是一把手签字报销,只有局长能签字,想贪确实容易得多;至于宣传费,竟然还有这一项支出,国家都明令禁止烟草宣传,居然还有宣传费,宣传了多少、宣传了啥谁知道?连服装回扣也要吃,正所谓,贪起来无所不用其极,同时,看来该局是经常换服装了,否则哪里有回扣可吃。

  见官就卖,这是其二。作为地级市的烟草局,内设部门不少,下面分局不少,分局内部岗位不少。大家都知道,烟草部门是公认的肥缺,能进烟草部门工作,是很多人梦寐以求、求之不得的事,更别说在里面当个一官半职了,那定是香饽饽。要当上领导,那还得把局长整高兴了才行,而该局长大人也不是等闲之辈,有此等好事,何不将文章做足。将利益最大化,即便明码标价,价格不菲,定会有不少人趋之若鹜,投其所好,沆瀣一气、一拍即合,钱买到官,官换来钱,相得益彰。

  任人唯亲,这是其三。所谓,一人升天仙及鸡犬。一个家族,能出一个地级市烟草局长,不容易,也是很好的资源,有权不用枉做官。如何用权,用权何处,该局长是清醒的明白人,深谙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将烟草局当成家族自留地,想安插谁就安插谁,想怎么安插就怎么安插。结果,从上到下、里里外外、层层安插,既能解决家族的就业问题,又便于工作的开展,大家共绑一根绳,共渡一条船,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共筑坚固的堡垒,密不透风,坚不可摧,烟草局俨然成了家族企业,如此,啥钱不都是自家的钱了。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要铲除绝非易事,不铲除难以平民愤。一个烟草局,被一个贪婪的一把手搞得乌烟瘴气。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不加大一把手的限权力度,强化监督,信息公开,大力惩处,能敢保证,如此肥缺,下次又该花落谁家。(中国台湾网网友 徐尼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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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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