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只羊对贫困地区的贫困户意味着什么?可能是就此摘掉贫困帽子的机会。然而在甘肃省漳县金钟镇尖子村却发生了一件蹊跷事——本应投放给50户贫困户的200只扶贫羊,却进了村党支部书记入股的养殖合作社,贫困户连根羊毛都没看到。(4月1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不断推进,提升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的自我造血能力成为了扶贫攻坚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对此,各地各部门相继出台了各项扶贫优惠政策,例如,落实产业补助资金、发放免费物资等等,这些惠民举措切实有效提升了贫困群众的脱贫信心和动力。然而这些带动贫困群众脱贫的致富“火种”,却成为了一些贫困地区干部的“谋私利器”,硬生生地将属于群众的利益燎到了“自家地边”,让人怒不可遏。
事件当中的甘肃省漳县扶贫办下放资金给50户贫困户引进羊,就是给这些困难群众“输血”,提供生产资料,让他们以“以羊生羊”形成“造血”功能,确保贫困人口顺利摘帽,然而漳县金钟镇尖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包尕宝,作为一名贫困村基层党员干部,不但没有将扶贫开发当作首要工作,还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当成了牟私利的“幌子”,抢占贫困群众扶贫物资,实属不该。
包尕宝的行为固然令人忿恨,然而令人值得深思的是,扶贫物资的发放落实,在各地方都应有一套严格的审核流程,为何他能够“过关斩将”通过层层审核,最终成功“顺手牵羊”,还是折射出了监管存有漏洞,值得警醒。
其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基层干部侵占贫困群众利益的事件并不少,江苏省泗阳县潘集村村主任伙同民调主任、助理会计、计生主任、村民组长等人将134只扶贫羊截留私分…
“雁过拔毛”,啥钱都占。成了我们某些地方上基层干部的真实写照,从农机补贴、养老保险到孤儿费、抚恤金,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保命钱”等在一些地方屡屡遭到“揩油”和“打劫”。特别是在一些农村贫困地区,常有扶贫资金和物资被“硕鼠”瓜分,“劫贫济私”的现象十分严重。
从各地通报的案例来看,大多数涉案地区在涉农资金的支付、管理上存在漏洞,管理监督机制存在不同程度的“空转”现象。此次扶贫羊“不翼而飞”事件,除了漳县金钟镇尖子村基层村干部配备不力以外,确实存在村级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的现实问题,这变相为村干部贪污、截留涉农资金、侵吞集体资产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打好扶贫攻坚持这场持久战役,除了要抓好基层班子建设,严厉问责惩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干部以外,也需从健全基层制度,完善管理机制的角度着手。比如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等等,让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落地有声,用在刀刃上,那么让贫困村群众拥有“自我造血”能力,顺利实现脱贫摘帽也是指日可待了。(中国台湾网网友:肖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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