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法官救人成功,方法是关键

时间:2012-06-28 14:52   来源:中国台湾网

  5月24日,年过五旬的广州市萝岗区的法官吴燕军,见一名女子轻生跳入珠江,马上纵身跳入江中救人,根据自己在部队时学到的经验,知道水中救人必须在落水者背后接触对方,把对方推到岸边,于是按照之前设想游到女子身后,双手夹在她腋下,把她推向救生梯,成功救人。(6月20日 《广州日报》)

  年过五旬的吴法官能够成功救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身体好,懂得游泳技术,二是救人得法,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他符合这两个条件,所以成功了。天灾不可测,人祸难预料,当灾难降临,人们当如何自救或救人?只有科学的自救或救人方法,才是唯一可行的方法,自救或救人不得法,无异于自杀或杀人。

  同一天,《京华时报》)也发表了一则救人得法的新闻,不过,救人的主角是三个小学生:6月11日,安徽合肥一名男子被玻璃划伤大动脉,生命危急。路过的小学生陈翔云、何帆和黄丽君紧急行动起来,在等待120到来的间隙,分别用红领巾绑住伤口的上下部,控制住出血状况。目前,伤者已脱离危险。

  三个路过的小学生能够力挽大动脉被割断者的生命于垂危,同样得益于救人得法,三条红领巾各有妙法,阻住流血的伤口,这才救人成功。

  这些年,死于溺亡和车祸等灾难的人数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因救人不得法,反而累及他人甚至搭进自家生命的新闻时有见诸报端,时值盛夏,更是进入各种灾难的高发期。有鉴于此,笔者觉得,类似吴法官及三个小学生的救人方法值得大力提倡,希望我们有关部门加大人们面临灾难时,如何自救和救人的宣传力度,建议广大媒体也行动起来,负起必须担当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多多宣传此类公益广告。(中国台湾网网友:李职贤)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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