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个人来说,我也不愿祝贺张炜获得茅盾文学奖,我不知道该如何祝贺他?因为即使他不拿这个奖,他的文学品质及其作品里体现的精神和价值,也不会受到我的怀疑,更不会改变我对他的敬意。但这可能只是我个人的感觉,不代表茅盾文学奖的观点,更不代表所有关于文学奖是否恰当的观点。
写作不是为了获奖,这容易取得共识。但这个共识可能是轻飘飘的,因为所有的文学奖项,哪怕权威如诺贝尔奖,一经公布,都会有强烈的争议。对此类争议看上去最为饱满、富有争辩力的结论是曾经有人提出过一个观点,在列举了从托尔斯泰、卡夫卡到博尔赫斯在内的N多作家之后,认为这些伟人没有获得诺贝尔奖不是他们的损失,而是诺贝尔奖的遗憾。这有道理,但更多的还是个人的感觉。诺贝尔奖多元开放的影响力和对人类文化的贡献,可能是任何一个作家都难以相比的。尽管每个人都可以在读过某个伟大的作家的作品之后,认为他就是你在这个世界的精神支柱。
就影响力来说,茅盾奖不如诺贝尔奖,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即它们都是从国家角度对文学认可的(前者中国范围,后者世界范围)。萨特拒领诺贝尔奖时说他拒绝任何来自政府的奖励。这提出了一个很尖锐的问题,即以国家进行对文学的认可是否有正当性?其实从文学作为文本供人阅读和欣赏的角度说,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判断意见,而不一定非要是多么正确的意见。国家组织评委会发布意见,即便饱受争议,也并非不可以是一个应有的方式。
换言之,所有对文学的意见都是可以的、可行的和可能的,但都不是唯一的,尽管境界有高下。从这个角度说,茅盾奖所面临着的最大争议之一:所谓评价程序的不公开,不是此奖的要害。因为诺贝尔奖也从来不告诉人是怎么投票的,尽管事后会给一个获奖理由,但这样的理由也不是唯一的标准答案。这就像托尔斯泰看不起莎士比亚,无损于莎士比亚的伟大一样;而发表如此谬论的托尔斯泰依然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家。因此之故,泛泛地反对任何角度的对文学的认可,是否有正当性都可以,但也都阻止不了对文学认可的泛滥成灾和充满个人口味,更不会对构造文学的真正品质产生根本的影响。
而从功利的角度,国家对文学的认可利益十分明显,尽管这不保证伟大的作品一定是这个体系里的产物,但也不能说从来没有积极效果,唐诗的辉煌可谓史实。虽然伟大的唐诗一般不在应试中产生,可钱起《省试湘灵鼓瑟》“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却不愧是千古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