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委员会日前公布第一轮投票结果,得票前10名作者中,省级作协主席、副主席占了8位。(8月10日新民网)
还记得去年的鲁迅文学奖诗歌奖,获奖者5人,三名为文学杂志编辑(其中两名主编副主编),一名文学院院长,一名党务官员(车延高)。不仅如此,有媒体好事统计了一下,历届获奖者中,多有官员、将领、杂志主编、作协主席。
这次茅盾文学奖的第一轮投票,又是准官员们拔得头筹,大有作协正副主席们包揽所有大奖的势头。身份当然不是文学创作的障碍,但如果得奖的人都具有官衔,说明文学标准可能出了问题。
这样的质疑,已经不是第一次,也不仅仅局限于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这几大国家级文学大奖都呈现出这样的态势,就很说明问题。
有趣的是,不止文学评奖,其他人文社科、科学技术领域的奖项评定、项目申报,都遭遇这样的质疑。上半年,中国工程院发布了院士增选候选人名单,诸多央企高管和政府高官在列。类似的问题源于同样的困境,权力越位导致“官学”混乱,关系大小成为评奖因素。
我想到,茅盾先生在1949年后历任文化部长、作协主席以及全国政协副主席,官位不可谓不高,但其再也没有写出一部媲美以往的作品。尚好,茅盾先生还是有自知之明。如果放到今天,以其地位,我不知道其是否应该得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