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追索扁案不法所得 有利导正台社会风气

时间:2009-09-15 14:18   来源:中国台湾网  

  陈水扁贪渎弊案一审判决扁夫妇无期徒刑,连同家人罚款超过10亿,除深绿支持者不分黑白外,可谓大快人心;但扁案不法所得究竟有多少,如何追索,不仅是台检方特侦组及各级承审法官的责任,也是当局各相关权责单位的责任,务求涓滴归库;这既要从案情中抽丝剥茧,了解其不法所得来源;还要追查不法所得的流向。所以要追索陈水扁不法所得的意义,既有法律上打击不法和贪渎的消极意义;更有为后来者戒,导正社会风气的积极意义。

  美国《世界日报》今日刊登社论指出,陈水扁在任期间贪念过甚,个人正当收入无法满足个人欲壑。台湾民众岂能同意陈水扁及其家人大窃公库于前,逍遥得意于后的行径。

  社论分析,追索陈水扁的不法所得当然要有策略,至少有一基本认识,即犯案者不可能自行缴回赃款。陈水扁公务机要费案的不法所得较易追查,因为帐目具在;然而侵吞“外交机密”款除已曝光的案件外,是否还有他案未见曝光,这得斟酌是否允许特侦组检察官检视核对“外交部”相关密档。其次是历年军备采购成案或未成案者,陈水扁是否介入,也应从军购档案中一一检索、查核,而这或许还是个大黑洞。

  陈水扁的不法所得,相信绝非一审判决文所提“南港展览馆”或是“龙潭购地案”那般,类似黑道从中抽佣而已。利用政策换取不法利得,相信情况或更严重,利得更庞大,也更无痕迹。以“二次金改”为例,陈水扁何以坚持让民营小银行并购公营大银行,放弃经营权任令公股受制、听命于民股操弄?国泰世华保险室新台币8亿元洗钱案、元大马家并购复华金等案或许只是冰山露头而已。追究“二次金改”的弊端已不是从个别金融控股公司入手,而是要从整个政策形成过程中追究。

  若要理解扁案的恶质程度,必要了解陈水扁夫妇借势借端向企业主索贿的恶行,辜仲谅给扁家的3亿元不乐之捐就是显例;然而魔鬼交易并不意味企业主遭受勒索的同时,并不想借由互为剥削的方式图利。陈水扁可以恶性勒索,但也可以给企业主回馈,企业主只要取得政策利益,对于不乐之捐又何乐不为。陈水扁坚持“二次金改”,难道不是为金控公司量身订造,设局敛财的把戏。陈水扁涉及此种案件的犯罪所得若无法追回,其于公理正义自属有亏。

  社论指出,陈水扁迄今只承认犯了“社会文化罪”,其它罪名一概否认,否认不法所得。观察陈水扁的策略就是死不认帐,等同拒绝吐出赃款;传言陈水扁在日本就藏了300亿,远大于一审判决所涉及的金额,更远远超出陈水扁此生合法所得。陈致中承诺要汇回海外洗钱的7亿不法所得,一审判决文即指毫无缴还意愿,证明司法单位不可能等待犯罪者的悔意,当另安排积极的追索作为。

  是以“世纪大审”陈水扁要有两个层次,一是对陈水扁及涉案者罪刑的侦办和审判,另一个层次就是持续不懈地追索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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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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