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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陈水扁罪无可逃 重判乃是台湾幸事

2009年09月14日 10:2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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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对陈水扁家族弊案作出一审宣判,陈水扁涉五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罚金2亿新台币,褫夺公权终身。扁家人全部获刑。

  香港《大公报》今日看登社论文章表示,这件历时数年、牵动台湾社会乃至全世界都为之瞩目的世纪大案,终于有了个初步结果。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甚至宣判之前,陈水扁本人都准确“预测”出会判无期。有个成语叫做“罄竹难书”,扁案判决书长达1200多页,委实是罄尽南山之竹而难以尽数,由此也可见司法单位准备之充足与严密。当陈水扁预估出自己一定会被判无期仍嘴硬地表示自己要意志坚强之时,除了让我们见识了一下这位曾经的“美丽岛案”的辩护律师精准的职业判断能力之外,让更多的人听到的只是一声“罪无可逃”的自我哀叹。

  不知惕守廉耻

  社论分析,现在看来,陈水扁是个悲剧性的人物。悲剧性不在于其悲呼:从卸任到现在,几乎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在看守所中度过,“羁押的时间还不够长吗?”也不在于其一贪全家贪,更将其亲友下属也牵连获罪,落得个只有在法庭才可能再次来“大团圆”。悲剧性更多在于,以其律师资格出身,历经坎坷,爬上权力巅峰,却没有半点对法律的警怵意识,不知惕守廉洁,反而凭借其专业知识背景,交代老婆子女如何贪赃枉法,直至身为被告走上法庭仍百般狡辩,试图苟免罪责。因此,被检察官痛责其背弃了年轻时“临难毋茍免,临财毋茍得”、“勿借知识牟取私利”的砥砺誓言。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从对最初职业道德与理想的背叛开始,陈水扁在台湾地区领导人的职位上也就没了操守的底线,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如今唏嘘感叹有谁怜呢?

  原本,陈水扁以一个“三级贫户”之子的身份,以曾经的刻苦努力,千回百折,最终抵达事业与权力的全盛之境,成就了一个“草根”靠个人奋斗实现梦想的传奇故事。不仅博取了所谓“台湾之子”的美誉,更以“老实的乡下人”的公共形象获得了公众信任,赢得了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胜利。然而,正是这位走过“梦幻八年”的“老实乡下人”成为台湾司法史上被检方列为侦字案被告的第一位卸任“领导人”,也有极大可能成为“八年任期”换来“无限刑期”的第一人。

  毫无良心责任

  社论表示,陈水扁个人及其家族的堕落让当初投他票的选民无限失落,谁料得他们投出的信任一票其实投入了一个充满贪欲的深渊?那个曾经信誓旦旦,用无数美好词汇向民众许诺未来的人,结果竟是个史无前例的贪渎犯──至今仍为扁鸣冤的人,与其说是挺扁,不如说是不愿接受类似于“上当受骗”的现实。如果还有一丝“良心”与责任感,陈水扁不该放任甚至煽动他的个人悲剧加剧更多曾经、至今信任他的人的痛苦。对陈水扁的审判,不是政客倒台之后的政治清算,不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政治报复,而是以一个近乎悲剧性的案例宣告“刑不上大夫”之类的政治史的结束──这是台湾民众的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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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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