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天发表透视集文章说,陈水扁一家的贪腐弊案总算宣判了,对蔡守训的判决,各界有不同意见,不过,有一个人的讲话特别值得注意,那就是辜宽敏,大家都熟知的“台独大佬”,他认为陈水扁又不是杀了人,只是拿了八九亿元而已,就被重判无期徒刑,实在太夸张。原来,他们心中是以拿钱的多寡来衡量陈水扁的罪。
文章反问:陈水扁的罪,真的比杀人罪轻吗?陈水扁的罪,真的比“国票案”中的盗领100余亿元的杨瑞仁轻吗?陈水扁犯罪的时候,不是普通人,而是“总统”,是获得台湾人民信任的领导人。陈水扁一家利用权势,几近卖官鬻爵,淘空公共资产,从判决书中所交待的细目来看,已达到令人惊讶与不齿的地步。法官对陈水扁所判之罪,是“刑法”上的规定,但陈水扁的过错远非这些条例所能描述于万一。
陈水扁对道德价值的破坏,其罪恶远非那七八亿元所可比拟。他伤害的是台湾社会的根基,是人民对领导人的信任,是对政治的信心。主政者贪腐,有非常巨大的乘数效应与扩散效应,岂是“国票案”的杨瑞仁所可比拟。更何况,陈水扁一家在海外的钱没有一毛汇回岛内,而且面对如山的铁证,依然毫无悔意与歉意。对于这样的人,无期徒刑怎么会是重判!
文章最后说,辜宽敏是“台独大佬”,他的心声或许也反映了“台独”支持者的想法。如果“台独”支持者是从这个角度来看扁案,那我们反而感觉比较安心,因为他们无法获得社会的认同与支持。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