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晚的政见会上,马英九破题就谈贪渎及清廉问题,并要蔡英文对“宇昌案”做出说明,但蔡未有正面回应,只是顾左右而言他。台湾《联合报》今日发表社论分析 “宇昌案”与一般贪污案的异同。社论直言:“宇昌案”的可怕正在蔡自称“不犯法”,因为她在“立法造法”阶段就为自己将“法律漏洞”挖好。
社论摘编如下:
板桥地检署侦办新北市小学营养午餐案,起诉了8名校长及10名团膳业者,其中1名小学校长被求处了20年重刑。
校长贪渎,法律诉追。今后若有其他校长涉及相类案件,也将法律伺候。
回头看“宇昌案”。蔡英文如此胡作非为,却自认不违法,而社会亦对其是否违法见仁见智;但是,无论如何,恐怕任何人都会认为,今后任何政务官都不能再像“宇昌案”中的蔡英文那样监守自盗,自导、自演、自肥!
问题正在于此。校长做了以后其他校长绝对不可为之事,犯法受刑;但蔡英文也做了以后其他政务官绝对不可为之事,却自认不犯法,可能不受刑。
这正是蔡英文和8名校长的不同所在;也正是“权贵犯罪”与“庶民犯罪”的不同所在。
“权贵犯罪”一词出自周占春的“台开案”判决书。判决书说:权贵犯罪的特性是“(权贵)利用法律漏洞而自始不构成犯罪”,因此“权贵犯罪者有诉追的不易性”;所以,“绝大多数(权贵)得以继续享受其犯罪成果,依然光鲜亮丽地行走上层社会,或是继续支配着台湾的政经社会资源。”
判决书说:因此,在监狱服刑者,绝大多数是属于下层社会之传统罪犯。
这几句判决文,可以送给蔡英文。正因为蔡英文的“权贵”地位,为自己量身裁制了“生技新药产业发展条例”,排除了旋转门等法律禁制,所以蔡英文才会自认“自始不构成犯罪”,才能“继续享受其犯罪成果”。
亦因如此,8名校长可能入监服刑;蔡英文则“依然光鲜亮丽地”、“支配着台湾的政经社会资源”。
如果8位校长有本事为自己量身裁制一部“新营养午餐条例”,规定团膳业者必须依法给校长回扣,他们当然也可以宣称“不违法”,不是“弊案”。其实,当年如果陈水扁利用台湾地区领导人职权将“公务机要费”的相关法令修改一下,他又何必以“南线专案”或“犒赏清册”企图为自己脱罪?只须宣称“不违法”、“未犯法”即可。
“权贵犯罪”一词,露骨地从“立法造法”的阶级性本质,道出了法律不正义的根源。周占春只说“权贵犯罪的特性是利用法律漏洞而自始不构成犯罪”,但“宇昌案”却是变本加厉,连整部“生技新药产业条例”都是蔡英文亲自撰写的,并在第一次援用时适用于自己;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法律漏洞”根本是蔡英文自己挖给自己钻过去的。“宇昌案”的可怕正在蔡自称“不犯法”,因为她在“立法造法”阶段就为自己将“法律漏洞”挖好,为日后的玩法自肥预留脱身的空隙。
蔡英文之可恶与不可原谅,是在她回避承认“宇昌案”及台懋生技创投案的污秽本质;但这却是即使她当了台湾地区领导人,也绝对不能容许她的任何政务官做的监守自盗之举。暂且莫论本案“三人密签、五鬼搬运”的过程,必涉违法嫌疑;倘若仅是“利用法律漏洞而自始不构成犯罪”,蔡英文亦应向台湾社会谢罪。
蔡英文面对像8名校长这样的贪污罪被告,该不该想一想“权贵犯罪”的本质,并向所有没有立法造法特权的贪污犯惭愧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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