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举行的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第3场辩论中,诘问环节关于“宇昌案”的辩论十分精彩。台湾《中国时报》18日发表社论指出,即使如此,蔡英文仍旧没有回答“宇昌案”中的种种疑点。不要以为“宇昌案”是小事,民进党历经扁案之痛,举党政治道德理应更严谨,未料其道德门坎却彷佛全面下降,“宇昌案”检验的正是政治人物的道德,蔡英文别回避。
社论摘编如下:
2012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第3场电视辩论17日举行,首创12个公民团体就当前公共政策提问,不论是健保、税制、教育、居住正义等议题,都成为问重点,让民众相对能更了解朝野候选人的立场和主张;透过这样的对话,某种程度也让民众体会到改革并非一蹴可及,更难一厢情愿。
当然,辩论会中最精采的还是3位候选人的相互诘问,特别是“宇昌案”。这个案子是蔡英文于2007年卸任行政主管部门副负责人后卷入的生技产业案,并由家族出面投资成立公司,向行政主管部门“国发基金”申请资金高达10亿(新台币,下同)。
蔡英文在辩论会前夕特别举行记者会,重申她和家族没有违法图利,严正批评马英九她进行司法和政治追杀。
因为她这场记者会,国民党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马英九开场就用非常重的声明,强调自己绝对没有、也不会为了选举指示特侦组侦办“宇昌案”;如果有,他将退出选举。结辩时,马英九更宣示:“我卸任后,绝对不会要官员到我家报告;更不会利用‘政府’关系赚钱。”
即使如此,蔡英文还是没有回答:一、为什么卸任后会让“国发基金”官员到她家中简报?二、为什么在“国发基金”已经注资宇昌公司后,同一套人马、但以她家族名义成立的台懋公司还要在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投票前4天,向“国发基金”申请核拨10亿投资?三、更夸张的是蔡英文甚至要“国发基金”预扣13.2亿的营运费给她的家族资金。
蔡英文将“宇昌案”定义为“负面选举”,但是,蔡的“宇昌案”不能简单定义为“负面选举”;因为案子涉及政治领袖如何处理政商关系的问题,以及在这样的关系下,用什么道德标准自我要求“有所为,更要有所不为”。这是有志问鼎领导人地位的政治领袖不能回避的事。
不要以为“宇昌案”是小事,马当局没有一位政务官敢做与蔡英文相同的事:卸任后由家族成立公司向“国发基金”申请十数亿的投资;民进党历经扁案之痛,举党政治道德理应更严谨,未料其道德门坎却彷佛全面下降,这对民进党意图重返“执政”,有不利的影响。
[责任编辑: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