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昌案”所披露的讯息愈来愈多,蔡英文一再对外强调该案不违法、不违反旋转门条款。台湾《中央日报》网络版今日发表评论指出,不违法并不代表宇昌在行政程序上,没有可议之处,毕竟法律无法规范所有不法的行为。作为领导人,有教化民众的责任,又岂能以不违法为满足,应成为带动社会向上提升的榜样。
评论摘编如下:
尽管“宇昌案”所披露的讯息愈来愈多,诸如为何跳过一般审核程序、董事会成员尚未完全到位就可选出董事长,公股代表为何退位等等,但是民进党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蔡英文不是对外千篇一律的表示该案不违法、不违反旋转门条款,就是要其他人士上阵说明,自己始终不出面讲清楚。蔡英文的副手苏嘉全曾经对外表示,要以最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与家人,为何蔡英文却未用此种标准呢?
蔡英文日前才对外表示,她具备当台湾地区领导人应有之谦卑与检讨的条件,可是在“宇昌案”愈来愈多的疑点当中,却未看到她应有的谦卑与检讨。更何况不违法并不代表宇昌在行政程序上,没有可议之处,毕竟法律无法规范所有不法的行为。若行为人要找到法律漏洞,法律即使订得再周密,也无法防止一心一意想要规避法律的人士。
真正的法治精神,是法律没有规定可以做的事就不做,而不是法律没有规定不可以做的都可以做。这也就是为何不违法是相当低的标准,因为要找到法律规范不到的地方,实在太容易了。尤其是台湾的司法部门受到传统“刑不上大夫”的影响,对于有权力者总会有基本的尊重,对于法律总会宽解释。因此有权者,更当谨慎自持,而不是认为不违法就可没事了。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法律也无法规范所有的不当行为。作为领导人,有教化民众的责任,又岂能以不违法为满足,应成为带动社会向上提升的榜样。
[责任编辑: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