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处理美牛、证所税与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等卅八项重大议案,“立法院”在会期结束后连续三天召开临时会。上个会期结束前在野党夜宿议场、绑架议长座席的抗争举措,导致议案一事无成,不免让人感慨。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刊载社论指出,除了转移焦点、“倒阁”,民进党还能证明什么?在野党未必能给执政党难看,反而是让自己很难看。我们诚恳呼吁,重建人民信心就从“国会”正常议事开始。
全文摘要如下:
为处理美牛、证所税与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等卅八项重大议案,“立法院”在会期结束后连续三天召开临时会。相对于上个会期结束前在野党夜宿议场、绑架议长座席的抗争举措,导致议案一事无成,尽管以抗争为职志的在野党仍在临时会提出对“行政院长”的不信任案,临时会第一天即顺利表决通过当时争议最大的美牛案,不免让人感慨,如果“立法院”每个会期都能如此依照民主多数决的原则,“国会”议事效率当不致遭人诟病至此。
由于临时会召开前,“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即已做出同意瘦肉精十ppb残留标准的决议,在反美牛的在野党抗争力道明确削弱,过激手段缺乏足够的正当性,让“立法院长”王金平的议事裁决更见信心,毕竟台湾民主化多年,“立法院”运作走过这廿多年,议事规则相对成熟,当民进党立院党团在临时会谈话会提出倒阁案,王金平很明确依“宪法”规范表明“倒阁案”必须在“院会”提出,不论是“谈话会”或“全院联席委员会”都不可能处理。
民进党再于临时会第一天院会提出“倒阁案”,根据“立法院”组织条例第六条明定临时会系决议“临时会之特定事项为限”,临时会要处理的卅八项议案早经排定,在野党要临时插队自无合于法理的依据,王金平裁决不予处理后,民进党团又表示不排除声请大法官“释宪”,做为最大在野政党,民进党自可有其主张,大法官会议是否受理又另当别论,重点是,民进党必须理解抗争固然是反对的天职,但抗争要有比例原则,反对也要合乎法理,遑论手段。
扁执政时期,居过半多数的泛蓝政党曾提出三次“总统罢免案”,无一次成功,也曾动念要提出“倒阁案”,但从未落实,原因很简单,根据“宪法”增修条文,“倒阁案”通过后“总统”可解散“国会”,已居多数的国民党“立委”当然没笨到不信任“行政院长”却闹到自己要改选;相对的,此刻国民党多数执政,民进党即使已有四十六席,即使加上台联党甚或亲民党,都还未达过半数的五十七席,难不成民进党会天真到认为国民党“立委”可能倒戈支持“倒阁”?说穿了,民进党提出“倒阁案”只是另一种转移焦点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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