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多时的“赋改会”终于在本周一隆重成立,实质上却是草草上路。台湾《经济日报》发表社论说,担任召集人的“行政院副院长”邱正雄,一心以落实马萧竞选政见减税牛肉为第一要务;大会成立时所提出的赋改议题,枝枝节节,似乎只是协助“财政部”推动业务的工具;从组织成员、运作方式、目标与议题之设定观之,寄望未来税制能够开创新局、脱胎换骨,恐怕会令人失望。
就组织层面言:“委员会”由20位学者及“财经部会首长”组成,且为顺应舆论,已将若干利益团体代表移列咨询名单。学者“委员”不尽是财税专业,也包括产业经济、总体经济、能源经济、会计与金融方面,能够从不同层面专业讨论,值得肯定。然而包括“委员”及咨询“委员”在内约50人的“赋改会”,号称台湾赋改史上最大阵容,各方角力与攻防不断,如何有效形成税改共识,不无疑问。更令人质疑的,“主任委员”由“行政院副院长”跨刀,不像第一及第二次赋改由学者担任,受限于行政职务与政策任务,实难放手改革;不但有为政见背书之讥,更局限税改格局。至于未来委员会如何运作,研究报告、改革方案、具体法案、政策配套如何形成,至今仍不见具体章法。
就议题设定言:工作小组总计提出17项税制、税政议题,范围涵盖所得税、财产税、销售税、简化税政与纳税人权益保障等层面;具体包括促产条例租税减免落日与所得税制改革、个人综所税免税额及扣除额检讨、取消军教人员薪资免税、遗产及赠与税制调整、土地及房屋税减免检讨、保险给付课税、勤劳所得租税补贴制度(即负所得税制)、能源税建置、吨位税研究、经济特区课税问题、所得税反避税制度,以及所得税与营业税务行政简化、纳税人权益保护及疏减讼源等;将以一年时间,分期逐项完成。由上可见,除了勤劳所得租税补贴制度、吨位税等少数几项新增议题外,其余多属过去财改之旧案;因而只要深究推动不利关键所在,加强具体论证与说服力,折冲沟通、排除万难推动即可;再次研拟,重跑流程,实无必要。此外,有些议题主要为配合“财政部”业务而拟,显得格局太小,就连为马萧政策背书的资格都不够,又何须成立“赋改会”推动?至于证券及土地交易所得等之资本利得,久为租税不公主要源头,却始终避而不谈,将如何落实租税公平、轻税简政目标?
社论指出,成立“赋改会”的目的绝非无条件兑现马萧政见,而是将可行政见与轻税简政密切配套,建立利于未来经济及社会发展,具公平、效率、简化及具国际竞争力的租税环境,展现应有的高度与格局,将更具有历史定位。回顾台湾1968年推动“第一次赋税改革”,其目的主要在于提高直接税比重,强化所得税量能课税精神,建立以所得税为主的税制。1987年“第二次赋税改革”,在美国里根总统所掀起“公平、简化与促进经济成长”的改革浪潮下,主要在于简化所得税课税级距及降低最高税率。至于2001年成立“财改会”推动“第三次赋税改革”,则在财政赤字严重背景下,期能扩大税收规模、改善租税结构、追求财政平衡。此次所谓“第四次”赋改目的何在,必须仔细思考与规划,不应成为政策背书或替行政部门完成作业的快捷方式。
面对全球化、自由化、区域整合、知识经济发展、M型社会及环境恶化之挑战,以及为配合未来发展蓝图,首须确立行政部门与市场分工,有效规划政府职能与支出规模,再决定税收规模与结构;以及在“适足、公平、效率、简政”的原则指导下,进行根本性税制改革。否则,未来发展方向及愿景不明,点点滴滴、见树不见林的改革,终究失魂落魄,意义不大,甚至浪费资源。就以所得税制为例,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均积极展开根本改革。
社论最后表示,台湾为实现未来发展愿景,增进人民福祉,税制如何展开根本改革,租税结构朝何处去?这才是10年、20年一次的赋税大改革应关注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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