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多课税、穷人少缴税”,原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台湾却是一个神话。日前台积电董事长张忠谋指出,知识经济伴随全球化是不会回头的趋势,所得分配不均与M型社会乃知识经济最大挑战;当局除加强教育与人才训练外,税制亦扮演重要功能,对“富人增税、穷人减税”,将可避免赢者圈,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现象。台湾《经济日报》社论认为,执政当局对此展现冷处理,显然对当前税制问题缺乏认识与改革诚意。
社论说,台湾现行综所税、遗赠税、土增税均采累进税率课征,原本冀其发挥改善所得分配功能,实际结果却事与愿违。为何造成“富人少缴税、穷人多纳税”的现象?任谁都知道,是长期以来偏袒富人的减税政策所致:从奖励投资条例到促进产业升级条例,以及散在各法多如牛毛的减税条款,包括营利所得、股利所得、利息所得、资本利得等,都以高所得者为减税对象;相形之下,薪资所得成为纳税主力,其有效税率往往超过资本所得。
以四口之家为例,夫妻两人努力工作,每月各赚5、6万元,扣除免税额、标准扣除额及薪资特别扣除额后,课税所得超过99元,就被课征21%的边际税率,而且被挤入十等分位所得之金字塔顶端。这是何等荒谬之事,却是全台纳税资料分配的写照。除了长久以来课税级距未能充分考虑经济成长及物价因素而合理调整外,更与一些高所得者不需纳税,让出位子成就一般受薪阶级有关,但跟全社会实际所得分配的结果却大相径庭。这样的税制自然成为税负不公的帮凶,也打击努力工作的意愿。故而薪资所得税负过重,高所得者却多不纳税,此种情势已到一刻都无法容忍的地步。
社论批评,马当局已决定在6月中旬成立“赋税改革委员会”,推动税制改革;然而最近的发展,却极度令人失望。依据“财政部长”的说词,“赋改会”的功能主要在于落实马萧政见,包括推动负所得税制,调降营所税及遗产税率,调高综所税各项扣除额,提高遗产税免税额,甚至调降综所税率等;却不敢碰证券交易所得与海外来源所得课税问题,“促产条例”也不完全落日,显然只是为选战期间提出的政见背书,缺乏应有的视野与格局。若只是减税而无扩大税基,对税制不公现象更加火上加油;此种“赋改会”不开也罢,以免浪费公帑!
“促产条例”为税负不公的主要来源,张忠谋认应寿终正寝,不该局部复活。该报一向支持此一看法,但也表达深心忧虑。马萧政见虽掌握2009年底“促产条例”落日契机,取消保留盈余加征10%营所税,并降低营所税率至20%,检讨取消产业别租税减免;但仍坚持对研究发展、人才培训、品牌营销等功能性减税,必然留下尾大不掉的后遗症,透过“产业三法”借尸还魂。马当局应深切体认,未来经济发展不应仰赖租税减免,而是展现魄力、下定决心斩草除根。
张忠谋认为综所税40%的最高边际税率不应再降,也有商榷余地。当前租税问题主要在于税基侵蚀,只要有所得均公平合理课税,矫正重课劳动所得、轻课资本所得的现象,使属于富人拥有的资本所得均能纳入课税;此时综所税高达40%的最高边际税率,也并非不能往下调整。面临全球化之发展趋势,避免资金外流,营造公平、效率、简化及具国际竞争力的租税环境,税率确实不宜过高,但需以扩大税基为前提。
社论直言,现行税制已病入膏肓,到了需动大手术的地步,枝枝节节的改革只会治丝益棼,甚至愈改愈偏离正轨。面对非常局面应采近乎租税革命的手段,大刀阔斧的推动改革;实施均一税(扁平税)制,乃是该报多年来一贯主张:每个人在提供足以反映最低生活费的合理免税额后,只要有所得就应一视同仁课征较低的比例税率,同时取消各项租税减免及扣除额,恢复对各种资本所得课税。如此,高所得者不再减免税,但其努力赚钱也不需过度惩罚,大家在同一基础上公平课税,建立中立、简化、透明、低税率、少减免的税制,摆脱富人不纳税的印象,这就是让富人多缴税之道。
[责任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