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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谋发言郭台铭支持 税改议题须严肃应对

2008年06月18日 11:1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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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第三次赋税改革委员会即将成立,并将邀工商界代表与会,台积电董事长张忠谋最近几次针对当前税制,发表感言,强调当局应该加重富人税负,减轻穷人税额。张忠谋此一说法,获得鸿海董事长郭台铭支持。一个是国际知名大厂负责人,一个是台湾超级首富,两位知名人物的看法,再加上近日一些会计师撰文讨论,现行税制不公的问题,是该好好谈谈了。

  台湾《中国时报》今天发表社论说,以所得税为例,营利事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个人综合所得税最高级距税率为40%。然而,历年来当局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理由,先后实施奖励投资条例及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等三十多种法规,提供超过五十种的租税优惠项目。这些租税优惠,把所得税制切割得阡陌纵横,沟渠处处,一片断崖残壁,“例外”往往比“例内”还多。这种残破税制,提供富人良好减税沃土,逃税花招层出不穷。于是,科学园区里大大小小厂商,实质税率(缴纳税额除以税前盈余),往往只有个位数。于是,这些企业的大老板、大股东们,实质综合所得税税率往往低于20%。

  其实,“财政部”几年来也曾努力改善这种情况,比方说,该部在过去几年,堵住了捐地抵税、债券换手、股东分红等三种富人重要逃漏管道。由于课征方式不同,富人买了债券,转手卖给企业,当场就规避了所得税。好不容易,自去年起,个人债券利息所得必须合并在其它综合所得中申报,改为分离课税,税率10%。此外,富人经常低价购入公共设施保留地,然后,依照公告现值,高价捐给当局,抵减所得税。好不容易,台“财政部”改了规定,改为依照实际购入价格抵税。而高科技业者股东红利计算方式,也是经过多年奋战,才获得合理解决。

  尽管如此,以整体观点而言,目前税制仍旧存有“扬富抑贫、扶富榨贫、济富劫贫”现象。在扬富、扶富、济富方面,最关键的缺失,就是整个所得税体制当中,完全没有“资本利得课税”机制。所谓“资本利得”,过去旧称为“不劳而获所得”,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得、土地交易所得,而这两种所得,按现行税法,完全免税。

  社论指出,台湾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纠葛复杂,商业交易行为往往缠连纠结,环环相扣,层层交织,于是,必须有不同税制,分途拦截。譬如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母子公司、转投资公司、控股公司、相互持股公司,以及个人股东与企业之间的各种转投资与相互持股,除了涉及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之外,更包含了巨额的股票交易收益。

   举世滔滔,像台湾这样全免证券交易所得税的地方,可谓凤毛麟角。于今之计,应该迅速恢复课征证券交易所得税。为求稳健,可以订定适用于一般散户投资人的免税额,可以规定过去若干年度累积亏损,得在将来年度抵减利益。无论如何,证所税机制一定须建立,高额证交收益一定要课税,才能平抑贫富差距,弘扬租税正义。

  在抑贫、榨贫、劫贫方面,现行所得税法更是斑点处处。例如,现行体制公然惩罚婚姻,未婚者单独申报,已婚者薪资所得以外其它收入,必须合并申报;又例如,婚前夫妻各享有一个二十七万元存款利息特别扣除额,婚后夫妻两人只能拥有一个二十七万元利息扣除额。

  再例如,要等物价上涨率超过10%,才调高综合所得税税率级距,减轻点税额。原来该还给老百姓的,当局却硬拖了许多年,占了老百姓许多年便宜之后,才勉强让税率跟得上物价。但另一方面,绝大多数土地的公告现值年年抬高,土地增值税就年年提高。绝大多数土地的公告地价,每三年抬高一次,地价税也因而三年上涨一次。

  换句话说,同样是物价变动,碰到减税,以前当局就是能拖就拖,碰到加税,则是马上兑现。这样,对得起广大基层弱势贫民大众吗?

  社论最后建议,要缩减贫富差距,要减轻穷人税负,增加富人义务,最起码应从恢复课征证所税、消除婚姻惩罚、拉平物价与税负关系做起。在此之外,让促进产业条例在明年准时落日、谨慎看待遗赠税社会正义效果,都会产生“穷人减税,富人增税”效应,值得赋改会研究讨论。
 

[责任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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