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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新春三愿一许 “看守政府”重获新生

2008年02月15日 09:0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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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任执政团队距下台一鞠躬已进入倒数计时,陈水扁却在春节团拜时许下“新春三愿”,其一便是在“三二二”之前完成当局行政组织改造。陈水扁一发愿,“行政院”就忙得团团转;隔天的“行政院”召开了张俊雄所谓二次“阁揆(行政院长)”任内“开得最久的一次院会”,讨论“行政院组织法草案”,结果因争议多而未能马上定案。

  台湾《联合报》社论说,“行政院组织法草案”一时未能定案,并非憾事;如果在张俊雄任内就此喊“卡”,说不定更好。一个所余任期不满百日的跛脚“总统”,一个已经递出过总辞的看守“内阁”,为何要在此时搞什么“政府改造”?

  “政府改造”是多么庞大的工程,国民党执政后期即已动此念头,未能竟功。扁上任之初更曾主导过一个“政府改造委员会”,亲自出任主委,动作频频,俨然势在必行。如此大张旗鼓,却仍不了了之。如今扁下台在即,忽然从“新春许愿”的气氛中丢出这个即将“大兴土木”的计划,且从旁传出乃“回应谢长廷的意见”、“扁吴会曾经提及”等讯息;明明名不正言不顺,却布置成仿佛已达朝野共识、新旧交集,也有点迫使蓝营主导的新“国会”不得不整军备战的味道。这整个程序的正当性,乃至如此大动作的背后动机,能不令人质疑吗?

  社论认为,“行政院组织法”欲修订,既然戴上“政府改造”的堂皇大帽子,就可见关键在于“改造”的愿景,而不仅在于“组织”的整并数字等枝微末节。单就这一点而言,这次匆匆上阵的“组织法”草案修订,较之二○○二年“政府改造委员会”的目标设定和工作格局,都相去甚远。当时扁团队虽执政未久,但在二○○一年民进党全代会通过“开创台湾经济新局决议文”中主张“进行政府再造”、“成立国土规划专责机关”的影响之下,“政府改造委员会”可谓雄心勃勃;目标之高远,令当时“阁揆”游锡堃敢于夸口:“没有国际竞争力的政府单位不应存在”;而执行流程之考虑细微,连“铨叙部”都在初拟草案鼓励并保障公务员的自愿离退,便可概见一斑。

  二○○二年谈“政府改造”,尚有堪称远大的企图心和按部就班的规划流程;可是,今日的扁当局回头看看六年前的扁当局,下台前冒出个“新春许愿”就打算匆促修法,不嫌草率,不嫌“今昔对比”令人汗颜吗?这次“行政院”急就章讨论的“组织法”修正草案,将二○○五年的草案版本作了一些枝节调整,变成“十四部七会五独立机关”,却又看不出变动的方向逻辑。例如以前讨论体委会是否和文建会合并,这次将体育和“教育部”合并的道理何在?以族群事务而言,各方皆曰“四大族群融合”,则各自设立的原住民族和客家委员会为何不在整并之列?一度得到朝野共识的全面“国土”规划应设立“国土建设部”专责,如今已非长期政策重点了吗?又有关独立机关种种:金管会直到前任主委龚照胜涉弊案却仍眷恋官位不肯辞职,才引起讨论是否应设首长退场机制;“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才任命首任委员,就闹出“释宪”风波,原应被取代的“新闻局”至今也功成身不退;“中央选委会”理应公正独立,如今因各种政治性争议而成众矢之的;这些困境,被舆论指为多肇因于独立机关“不独立”,难道不也是“政府改造”所应专注检讨的焦点吗?

  社论指出,“政府改造”工程庞大,“行政院组织法”修订只居其中之一,但也需集思广益和公众理性辩论,奠基于朝野对台湾发展方向和行政体制改造的愿景之上。二○○二年“政府改造委员会”即曾确立愿景为“具全球竞争力的活力政府”,当时该报社论说:“陈‘总统’和游“内阁”如果全力推动此一计划成功,就是足以留名的重大政绩”;如今扁当局留下重大政绩的契机已远去,执政光阴已蹉跎,岂能在看守期间率尔操刀?

  扁在二○○八的新春许愿谈“三二二”之前希望做到如何如何,但不知其内心深处是否曾懊恼自问:如果能时光倒流,可否让他重新回到二○○○年的“五二○”……

 

[责任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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