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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选举要比政见 而不是比律师辩才

2008年02月13日 16:4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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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五年台湾考试律师特考,国文科考题出现浓厚的政治意味,在一百分的考题中有七十八分与“陈水扁思想”有关,论文更以“律师性格与国家领导”为题,曾引起社会舆论严厉批判。台媒《中华日报》今日发表社论说,经过八年实证,台湾人应可发现,陈水扁的律师性格在治理台湾上展露无遗,非但无助于民生,反而肇致台湾不断沉沦。

  距离台湾“总统大选”只有三十九天,且春节年假已告结束,当社会运作恢复常态之时,就是“总统”选举“超限战”之始,此刻应是严格检视候选人马英九、谢长廷“领袖性格”的时候。台湾人八年来已吃足了陈“总统”律师性格的苦头,而谢长廷和陈“总统”同是律师出身,有关律师辩护技巧都非常娴熟,谢长廷性格上的律师因子也就必须接受更严格的检验。

  所谓律师性格,可从正反两面加以解读。就正面意义而言,律师是维护人权的尖兵,也是社会正义的捍卫者,更是弱势权益的代言人;因此,熟读法律条文,是律师必备的基本条件;过人的逻辑能力,是律师不可欠缺的元素;高明的辩论技巧,是律师成功的不二法门。就反面意义来说,大肆攻击对手的弱点,一味扬己之善贬人之恶,胜诉在握则乘势追击、反之则止战求和,在在都是律师性格上的共通处。

  律师的字典里似乎没有“失败”这两个字。验证陈水扁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框架,诸如:2004年“三一九”出现“两颗会转弯的子弹”,在公开场合称之为“三一九谋杀事件”;前年百万红衫军反贪倒扁,竟然罪名化为“红衫军之乱”;“总统府邸”爆发诸多贪腐案件,其妻吴淑珍被起诉,却钻尽法律“巧门”回避法庭审理,凡此都是陈水扁律师性格的代表作。至于陈水扁以律师性格遂行意识形态统治,例如从“防御性公投”到台湾“入联公投”,事例斑斑不胜枚举。

  日前,谢长廷到佛光山礼佛祈福,星云法师对他开示说:“你的佛缘那么深,应该要弘扬佛法,会更快乐、会有福报。”或难谓醍醐灌顶,但弦外之音不言可喻。撇开苏贞昌之于谢长廷的考评:“奸巧”、“模糊焦点不能转移涉案事实”不谈,谢长廷对于马营有关其清廉之质疑相应不理,却以为捡进篮子的就是菜,从农历年前到年后,大打马英九的绿卡问题,不管这张绿卡早已失效,让人嗅到浓烈的律师性格。律师性格治理公事,台湾人早已同受其害,怎能走了陈水扁,又来一个陈水扁的化身?

  至于两个参选人之间的公开辩论,台湾《中央日报》网络版今天也发表评论说,辩论的内容才是重点,即必须是“政见”,如果只看谁比较会“辩”,逞口舌之能,黑的硬说成是白的,则巧诈不如拙诚。人民面对马英九和谢长廷的电视辩论,当作如是观。

  其实论口才,两人都不坏,差别在于,有其可说与不可说,否则就沦为泼妇骂街或小混混吵架。

  谢长廷一直要求马英九辩论,马营反应冷淡,有其缘故;一则,民调中有个所谓“魔术数字“,这个数字就是20,即是,双方民调若相差超过20个点,落后者必会要求辩论,藉提高身价拉抬民意支持,这就是谢长廷目前的处境。

  其次,看谢长廷从CEO组阁,到打马英九的绿卡、政治献金、周美青的股票,简直是在编故事,马营稍作回应、拿出证据,但回应和证据谢长廷也能编出新故事。而马营问谢长廷的官司问题,谢则装聋作哑到底。如果电视辩论会上谢长亦复如此,不谈政见,不谈检察官对他的调查报告中所记载“犯罪事实明确“的事,这像是在竞选吗?”其争也君子“,辩论才有意义。须知,老百姓是要在候选人身上看到台湾的未来,不是找一个好辩的律师。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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