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很多台湾媒体上出现“中选会”的广告,“中选会”出广告没什么特别的。可怪就怪在其广告内容是注明公民当然要“公投”。这让人费解。这应该是民进党的广告,费用应该由民进党出,中选会怎么大张旗鼓的来打广告,会不会是“中选会”用大家的纳税钱出?这则广告摆明了是针对国民党的反“公投”而做的,是鼓励选民出来“公投”。 那也不合情理吧,“中选会”有什么权力?这让选民如何认同其公正性呢?
台湾《苹果日报》今日社论指出, 主张“公投”的是民进党,为什么“中选会”越俎代庖?关“中选会”什么事?由此可见“中选会”已由独立机关快要堕落成民进党的婢女身分了。
社论还表示,“中选会”可以做广告,但须不涉及政党之争的中性广告,像是鼓吹选民踊跃投票;投票所的布置与动线;新的选举相关规定等,绝对不能介入政党争议,这早已是常识,为什么还不懂?更何况现在其广告明显的表露出其偏绿的观点。这让岛内的民众还怎么敢相信中选会。
何况,选民有拒绝投票的权利,是为公民不合作权。选民可以拒投“立委”、“政党”或“公投”,“中选会”没资格要求选民领什么票、投什么票,那逾越了自己的身分,干涉了公民的自主权。岛内的局势现在正处于一种极不好的方向发展。请政党们多拿出点良知,多为人民考虑考虑吧,“中选会”已在腐朽的边缘了,要悬崖勒马啊!
[责任编辑:高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