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的情景剧有时比荧屏更精彩而诡异。表叔、房叔之后有“房婶”———沸沸扬扬的“房婶”事件,并未按人们心中“反腐连续剧”的逻辑演绎,而呈现出戏剧性一幕。广州市纪委证实了网传24套房产的情况,同时称“房婶”“非党员非领导”,其前夫也是普通退休教师。而身处舆论漩涡的“房婶”本人,对此更愤愤不平,称其用合法收入买房,“我没做过官,市纪委为何来查我?”
“房婶”退休前供职于企业的设计院,虽贵为高级工程师,但既没任行政职务,又未入公务员序列,总之,离公认的权力系统还有相当距离。无论如何划定“成分”,也只能归于老百姓名册。而反腐反到了百姓头上,这种“剧情冲突”多少有点令人尴尬。
虽然仍有人质疑退休阿姨何以拥有这么多房产,但在一个鼓励创富的社会,只要来源合法,途径正当,即便坐拥金山也应受法律呵护。至于其荷包里的钞票、保险柜中的珠宝细软,以及地契房产证,更是极其私密的隐私,无论你窥私欲多么强烈,主人没有公示的义务。时下,不仅个人财产权受宪法保护,连同私人信息同样也在法律保护之列。
现代社会,官员与百姓的财产信息等待遇有别,前者需尽可能透明,百姓有知情权。但普通百姓,除非本人授权,他人是不得私自泄露的,否则即违法。而“房婶”的房产信息被随意公之于众,显然突破了法律的底线。无论当事人出于何种目的,皆有违法之嫌,“房婶”若要诉之公堂,也是其权利。而今,网络曝料、“人肉”之风颇盛,堪为反腐新疆域,但也须恪守尊重保护百姓隐私的界线,不可随意到网上“晒”人隐私,否则,只会引发社会混乱。如“房婶”案,不仅牵连本人,甚至伤及三个儿子的家庭及亲属等,实不应当。
媒体报道说现今有多途径获取个人房产信息,其中的某些漏洞显然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拥有公民个人信息的机构是保护公民隐私的第一道也是关键关口,一旦失守,信息泄露,后果无异于江河溃堤。值得思考的是纪检等部门,普通百姓已知利用现代科技及工具为反腐利剑,作为反贪腐的专职机构,既然有如此多获悉个人财产信息的现成渠道,何不尽快建立起相应监控系统,既可提高反腐效率,也能增强社会防腐的威慑力。正如“房叔”的落马,22套房产的信息早已明明白白躺在房管局网络里,散发着浓烈的“腐味”,为何就没能触发有关部门的嗅觉警惕,而非要等到他人举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