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员到“副局长”升迁时间不到两年,头顶多个“杰出青年”的耀眼“光环”,年仅32岁的肖明辉,在5亿元的工程招标中大权独揽,收受1611万元的“好处费”,多次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日前,肖明辉被海南省二中院依法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0月15日《北京晨报》)
清华毕业,头顶多个“杰出青年”的耀眼“光环”,本有着大好前程,但却陷入囹圄,让人唏嘘。然而,再耀眼的光环,再高的学历,再好的学校毕业,在腐败面前,均没有“免疫力”。
年纪轻轻,就敢收受1611万元的“好处费”,多次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其腐败手段,已经是“胆大包天”了,似乎有“资深贪官”的味道了。作为一个副局长,为何敢这么贪?为何能这么贪?“虽然身为规划局副局长,但在造价高达5亿元的项目中,肖明辉是名副其实的''一把手''。由他一人''既负责合同文件起草,又负责中标企业的选择'',难免缺乏制衡监督力量。”显然,名副其实的“一把手”才导致肖明辉走向腐败之路。
年轻干部腐败,肖明辉自然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第一个。据海口市检察院统计,近5年来,查办4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职务犯罪166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8.5%,且呈现涉案金额大,大案、要案多等特点。诚然,这些当事人的学历大多是本科或研究生,作案手段更加“智能化”,截留货款、公款私存、虚填报销单等许多新作案方法层出不穷,然而,再高明的作案手段,其下场必然是被绳之以法。
高学历、名校毕业的“杰出青年”的确该重点培养,但不管如何培养,都不该放松监管。毕竟,这些均不能使其炼成“铜墙铁壁”,更不会使其“百毒不侵”。腐败面前,没有多少人能够做到毫不动心,而“自律”也是靠不住的。唯有强有力的监督,才能让干部无法走向腐败。这恰恰是对干部的最好爱护。
一个高学历的“杰出青年”堕落了,我们往往感叹其不珍惜,可更该反思的是我们的监管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恰恰是我们不够严密的监管“害”了“杰出青年”,当然,“害”的不只是这么一位“杰出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