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是用来宠的?

时间:2012-10-22 14:42   来源:长江日报

  两年前因违纪被免职的江苏赣榆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宜春,最近以“县农委党委书记”的身份在电视上高调复出。记者采访时,赣榆县委宣传部官员透露,张被免职当年即获平调,任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并在同年底换届后改任县农委党委书记。(10月18日《南方都市报》)

  张宜春是2010年一组舆论监督报道的主角。赣榆县纪委对外公布的调查结论不乏闪烁其词、语焉不详之处,是否有从轻嫌疑,姑且置之不论吧。不过,决定给予张一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一年之内连续两次平调,这就玩得有点太离谱了。

  纪检等部门向来称,既负有监督干部之责又负有保护干部之责。不过,有情形表明,一些地方的纪检等部门保护干部有点过度了,简直到了宠坏干部的地步。比如,一些腐败分子的不耻形迹早已经是路人皆知了,但纪检部门却装聋作哑;还有一些腐败分子,媒体、网友、意外事件之类早已经帮着掀开了神秘的盖头,但纪检部门却表示没有看见;尤其是在一些素质低劣干部惹出的公共事件上,有关部门的回应总是偏心护犊式的,而对一些丑闻又总是在第一时间习惯性否认;甚至于即便对于已受纪律处分的干部,有关部门常常也要“高看一眼”,实在是怪哉!难道干部是用来宠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一年之后,如果重新担任应履行审批手续及征求上级意见。这一次对于张宜春的“假免职真偏袒”,有关部门是何等的用心良苦啊!(采桑子)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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