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表示,政府采购法颁布10年来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中国政府采购规模10年来增加10倍,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1.13万亿元。(7月2日《人民日报》)
面对一大笔政府“节约”数字,笔者与许多网友一样,充满了挥之不去的疑虑,因为财政部门并没说明该数字究竟从何而来。更重要的是,与目前公众十分熟悉的政府采购现实相比,“节约6600多亿元”,实在显得太过突兀、扎眼,令人难以置信。
近年,我们耳闻目睹太多“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的高价甚至“天价政府采购”事件。如高于市场价9倍、采购价高达6247元的“天价内存条”,而据国家审计署历年的审计报告,“2005年,教育部等四部门违规采购金额3.8亿”;“2009年,19个中央部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涉及金额14.09亿”,今年的审计报告显示,包括“政府采购”等在内的违规金额高达43.94亿元。
据此前多名因采购腐败落马的官员交代,官员在政府采购中“收取回扣,已不是什么‘潜规则’,几乎成了‘明规则’”,政府采购领域,也早已成为公认的“商业贿赂重灾区”之一。
这种现实大背景下,“节约6600多亿”的数据,显然不能不让人倍感迷惑——如此“节约”,究竟是一种名副其实的廉价意义上的“节约”,还是一种仅相对于过度奢侈意义上的“节约”?今年两会期间,原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的一番感叹,“如果我们紧一紧省一省,一年节省几千个亿不成问题”。看来,至少我们还有十分巨大的节约潜力可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