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标定下一步改革的历史方位

时间:2012-04-23 08:17   来源:人民网

  近日,《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发布,引来广泛关注。实际上,这份指导意见在去年3月就已经通过,时隔一年全文发布,意味着这一事涉“最广泛阶层和行业”的改革将全面铺开,也意味着这一场改革硬仗将进入最艰难的攻坚战阶段。

  事业单位的改革意义重大,并不仅仅是因为关系到4000多万从业者,关系到覆盖70%以上的科研人员、95%以上的教师和医生,关系到政府、教育、医疗、文化等多个领域,而是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这一改革标定着中国下一步改革的历史方位。

  在中国渐进式的改革路径中,最先迈出的是经济改革这一步。正是通过政府向市场的分权,使得中国经济发展在30多年后仍处于稳定高速增长的春天。细绎事业单位改革的逻辑,这实际上是一次政府向社会的分权。《指导意见》明确,“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是基本要求,而基本路径则是“分类”,将现有事业单位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三大类”。这都意味着,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政府的姿态是松绑。

  更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对于公益服务新格局的描述:政府起主导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公益服务中,政府理应发挥“保基础”的主导作用,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也意味着社会力量提供更多层次、更为丰富、更广领域的公益服务,这包括教育、医疗、科研、文化等各个领域。《指导意见》甚至明确,要在“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方面“公平对待”社会力量。

  而且,事业单位的改革,也涉及到社会领域与各个领域关系的调整。比如政府改革。事业单位很多问题,根子在政府。事业单位改革,要推进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要转变政府职能,让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事业单位改革,也就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改革,也就是对政府的改革。

  再比如,事业单位的改革,涉及到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诸多领域。近年来,这些领域的改革不断推进,然而也遇到了一些共性问题、基础问题和衔接问题。比如,如何管人用人,如何定岗定酬。这些,都需要一个基础性的解决方案。而事业单位改革,要解决的正是这些问题。

  更重要的是,释放社会力量、激发社会潜能,正逐渐成为一种“改革共识”。去年11月,广东省规定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不再需要挂靠主管单位”,去年底民政部表示要推广“广东经验”。无论是社会管理创新中“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还是公益服务中对“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强调,都表明“社会”已成为中国改革的一个关键词。

  正因此,可以说事业单位改革是先遣队、探路者,这也决定了这一改革的难度之大、要求之高。这在之前不同领域和范围内的改革中可见一斑,如绩效工资改革,2009年已划定了三步走的路线图,但落实节奏却一直滞后。再比如人事制度改革,各种各样的“招聘门”不断在各种事业单位打开。而北京、广东等事业单位改革的先行者,也在各种路径中探索,积累下宝贵经验。

  不过,即便再难,改革也没有退路。事业单位改革已经是我国改革开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与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的改革紧密联系、相互影响,事关发展全局、事关改革大业。相信,我们有农村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的宝贵经验,对于这一“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同样能劈波斩浪、一往无前。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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