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蜂蜜》等4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准要求添加剂须在食品标签明显标注。(5月14日《重庆晚报》)
标准即标尺、尺度。食品里该添加什么,不该添加什么,该如何添加,添加多少,新的标准里都有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可以说,新的标准出台对食品安全无疑是添加了一道更为科学更为合理的防护屏障,是检验食品是否安全的一把科学“标尺”,有利于食品生产加工市场的规范化,值得肯定。但最终投入市场摆在消费者面前的食品是否真正安全,仅靠出台标准是远远不够的。
以前并非没有标准,为什么还是会出现“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事件呢。显而易见,食品安全问题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没有出台相关标准,而是由于没有将标准执行到位,或者根本没有把标准放在眼里,才会导致漏洞百出,让无良的生产商家钻了标准的空子。若标准执行不到位,或者不执行,再完善再美好的标准也只是纸上功夫,毫无意义可言。
监管者在执行标准过程中,遇到红包请吃怎么办?遇到利害关系怎么办?遇到权力阻力怎么办?遇到形式主义又该怎么办?对待这些问题的态度和方式直接关乎到标准的执行力度,关乎到食品的安全与否。这就需要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监督执行机制。
只有执行标准不打折扣,食品的安全才能真正有保障,消费者才会更放心。(张闻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