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微博说理的专家不一定是好专家

时间:2013-07-18 10:57   来源:中国青年报

  热闹的微博,成为一些精英接受粉丝追捧的秀场,也成了一些专家的噩梦。清华大学的易延友副教授近来一定有噩梦的痛感,他在微博上替李某某的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如潮般的板砖,可谓“一言激起万条骂”。易延友不得不感慨:看了一下评论,不堪入目。网络就是网络,不能奢望可以成为理性对话的公共平台——这句感慨仍收获了数万条网骂。

  多么痛的领悟,很多专家教授都是在遭遇到网络痛扁后,才带着满身的伤痕充满幽怨地说出这番话的:网络就是网络,这里不是理性对话的公共平台,微博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

  微博并非不可以讲理的地方,但这样一个既特殊又复杂并且纠结着如此多对抗情绪、贴了如此多冲突标签的事件,选择在微博讲理,首先是专家的问题。讲理的人,要形成有效的、理性的交流,首先要选对讲理的地方,然后选择适合讲理的方式,最后选择能够讲理、可以被说服的人,才能讲理。而这几点,易延友都没有做到。李某某强奸案已经纠结了太多非理性情绪,不合适的表达只会搅动起更多的非理性情绪。

  从法律角度看,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这种既是全称判断又非常简单的判断,本身就站不住脚。首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词典中没有“良家妇女”和“陪酒女”这样的道德概念。认定是否强奸案,主要看是否违反了妇女意志,而不能以被害妇女的身份和作风来判断。然后,从危害性角度来看,也不能作这么简单的判断,关于强奸案在量刑时确实会综合一些因素,如社会影响等等,不同情形有不同的判决,要考虑个案中具体的情况,不能笼统和简单地判断“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这种道德化和标签化的简约表述,很容易让公众产生误解。

  当然,易延友是法学专家,这些法学常识应该比谁都懂,他在作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这个判断时,一定有自己的法理支撑和逻辑链条,能言之成理自圆其说。但是,我们在微博上并没有看到他对这个观点进行详尽的论证和细致的分析,没有起码的推理,没有法理依据,而只有一个简单的结论。这么简单而又不合常情常理的结论,当然会招致一边倒的批判。

  这就是为何我对微博讲理充满悲观的原因所在,因为碎片化的微博表达没有论证的空间。仅仅有结论和判断构不成讲理,还需要对这个判断给出理由,用事实、逻辑和论据去给出推理的链条,用论证过程去说服别人,而不是用学者的身份和耸人听闻的判断去压人。微博缺乏这样的论证氛围:其一是技术上的限制,短短的140字说不清道理,只能给出一个笼统的判断,即使微博可以通过多次讲理去交流,但碎片化的表达和零散的思维,构不成一个完整的论证链条。其二是缺乏讲理氛围,人很容易情绪化,缺乏讲理的耐心,一两个回合的交流不合口味,就容易立刻上升到攻击谩骂,讲理的人没耐心,听的人也没耐心,吵架在所难免。

  逻辑是抽象和晦涩的,需要人付出脑力去思考,而喧嚣的微博很容易让人不愿思考、停止思辨。刷微博求娱乐的人们需要现成的答案,需要犀利好玩且符合自己期待的观点,需要不用付出脑力的罐头式结论,需要精彩、奇妙、新鲜、极端、有火药味儿、听起来有趣好玩的观点,而不合这种浅薄消费需求的声音常常被淹没。所以,微博上很多人本就缺乏讲理的准备,本身就排斥论证和逻辑,跟他们讲理是鸡同鸭讲对牛弹琴。

  一些专家不适应微博氛围,而一些专家却深谙微博之道,他们在平常写论文时会非常严谨,每一个判断都有细致的论证,而一上微博就变得“轻浮”起来,妄下判断却没有论证,并且知道一个观点怎么表达才能赢得关注、成为热点。

  也许易先生觉得“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这个观点能自圆其说,那写篇论文详尽地论证自己的观点吧,微博真的不适合讲这个理。不要一边自己没有论证和讲理,轻率地抛出一个不妥的结论,一边却抱怨微博“不是理性对话的公共平台”。(曹林)

编辑:顾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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