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一名新浪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在其微博替李天一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随即,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在其微博表示,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7月16日光明网)
李某某等5人涉嫌轮奸案,因为星二代的特殊背景,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是案件发生后某些扑朔迷离的细节和传闻,该案能否依法、公正办理自然也就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而要有一个公正、权威、服众的结果,关键显然在于依法审理,排除来自外界的干扰,包括网络的、媒体的、专家的、权力的等各个方面的干扰。
越是担心的东西,越是往公众视线里闯。李某代理律师发声明公开指责媒体对事件的跟踪报道,要求保护未成年人和老艺术家,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就是狡辩也情有可原;李某某家人诡辩强奸陪酒女无罪的心情倒也可以理解;那么置身事外的易教授发表此番高论就实在荒谬透顶了,也让大家见识了案件之外的博弈暗流是何等汹涌。
诚然,对于这样一起公众事件,不管是平头百姓,还是专家学者,也不管是门外汉还是行家里手,每个人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看法,但前提是要尊重事实、道德和法律,摸着良心说话,说摆得上桌面、站得住脚的话。特别是公众人物更应谨言慎行,以免给社会大众和案件审理带来不良影响和误导。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小的谬论根本不值一驳,但出自清华大学法律教授之口实在叫人瞠目结舌。
当今民主平等社会公民也分三六九等?随着社会文明进步,即使是妓女的尊严也日益受到尊重并被改称失足女,什么时候连陪酒女也不是良家妇女了?想必连易教授自己都会觉得自己的论调太荒诞,可身为“局外人”,为什么如此冒着被天下人唾骂的风险“脱口而出”?不要怪网友多疑、狭隘,如果不是良知被收买,还真叫人没法找到其他稍微靠谱点的理由。
社会公共事件面前,专家学者理应秉持职业良心和社会责任,从有利于促成事件向公正、正义的方向发展。最近一段时期,河南信阳王伍等27人涉黑案被指涉嫌刑讯逼供“黑打”而广受关注,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该案也引发了有关法律专家的关注,并在京召开专门的案情评析会,但他们不是试图以专家的影响力去左右案件的审理,而是从事实的认定是、证据的取得、案件的定性等是否准确、合法提出严谨的专家意见,不但没有受到质疑,其敬业精神和公知责任反让人敬佩。
极个别教授的水平不用怀疑,问题在于其良知被利益绑架,故意说出没水平的话。先做“良知教授”,再谈“良家妇女”。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小也好,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危害性大也罢,如此明显没了公道、良知立场的言论,不但毁了教授个人的威信和名节,而且不可避免会对整个教授群体的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严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