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1岁幼女遭强奸生子”真会成谜案?

时间:2013-07-12 14:14   来源:华龙网

  近日,“湖南祁阳11岁幼女遭强奸,生下孩子当证据”成为网络热点。记者调查了解到,幼女被发现怀孕后,当地警方展开调查,经DNA鉴定确认,一名74岁的老人是此案元凶。但受害幼女的家长认为老人是“替罪羊”,真凶是幼女就读学校的3名老师。女孩父母希望对女儿生下的婴儿重新鉴定DNA,找出“真凶”。(新华网 7月11日)

  湖南祁阳11岁女学生遭强奸,意外生下孩子本是社会之痛,然而在这个事件处理过程中更是出现了一波三折的现象,本来孩子遭受强奸已是相当的不幸,对其个人和家庭来讲都是永远不能抹除的痛,但是让我们相当意外的是,孩子在遭受强奸怀孕后,相关部门却没有及时对这事进行好好处理,居然让这位学生生下了小孩,通过生下孩子对比DNA的方法对犯人进行指证。孩子生下来了,凶手也已经抓到了,可是孩子的家人却认为当地警方在这件事上对真凶进行包庇,让一个老头成了顶包,对案件的处理相当的不满,同时也引起了社会上的热议。面对案件的扑朔迷离,不得不让我们感叹到,难道这件案子真的会成为谜案不成?

  这件案子对于警方来讲本不复杂,虽说当事人还小,只11岁,但是我们要说的是11岁的孩子应该懂事知礼了吧,她说的话难道一点可信度没有吗?既然她能够指出性侵她的为四人,这四个人都是嫌疑犯,即使没生下孩子,他们都构成了强奸幼女的罪过,为什么非要认定只有一个人是犯罪嫌疑人呢?难道不是四个人性侵女孩,只是一个人吗?孩子说得话一点儿真话也没有吗?用DNA方法只能捉到一个犯罪嫌犯人,其他的跟女孩有染的,没有结出“硕果”的还可以任意妄为吗?难道警方只处理一个人就算完事吗?

  再者我们要说的,警方工作的方式本已经让当地群众相当诟病了,为什么要让孩子生下来呢,才11岁就让她当妈妈,难道不是我们相关部门对工作不负责造成的吗?本来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通过抽取羊水完全就可以将其绳之以法,但是羊水抽了,却换来了当事人的不信任,造成了让幼女生子的离奇事件,这警方工作方式如何不让我们群众质疑!还有就是孩子生下来了,在抽取相关人员的血液过程中,却没有做到公正,居然还有两个当事人的血样没抽取,真是意外了,当事人有什么可忙的,难道警方传唤就是空纸一张吗?再说即使孩子多小多不懂事,巴掌大的一个小学能有几位教师,为什么在指认过程中在当地警方却做得如此吃力呢?真是让我们纳闷搞不清楚,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呢?我们不得而知了。

  强奸幼女,社会之痛,这个案件早应该弄一个清白,可是当地警方却以强奸没生孩子为由对其他三位当事人不进行立案审察,是不是在今天在出现戴套不算强奸和轮流发生性关系不算轮奸后,湖南警方再发明一个不生孩子不算强奸的名词呢?这样的发明真是伤民伤政啊!

  幼女强奸案真会成谜案吗?我们期待这个案子早一天结束,不要让真凶逍遥法外。如果在这个案子中真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事件,让真凶因为某些原因受到了姑息,那受害的不仅仅是年轻的小女孩和她的家人,连法律的公正性也被强奸了,这样的罪过但愿我们不会看到。(苗凤军)

编辑:张御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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