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厕所都是分“男女”两间的,然而,东莞厚街寮厦村一鞋城一至三楼的公用厕所却是“男女共用”,一间厕所可同时容纳3男3女使用。不仅如此,该商场还有将消防通道改造成“男洗手间”的嫌疑。(5月7日《羊城晚报》)
出于男女有别,以及出于安全、隐私的需要,人们才将厕所严格区别开来。一般的公厕,界限清楚泾渭分明,就是怕出现尴尬、误会和意外。那些因酒醉等原因而误撞者,引来的是尖叫一片。要是碰上有心色狼,恐怕就不仅是尴尬的小事……
一些地方的餐厅、建筑工地或者外来工聚集地,因为条件所限而没有实行男女厕所分设,而成了诱发强奸犯罪的隐患之一。2012年9月3日,东莞一名14岁少女在当地某广场公厕隔间内遭强奸猥亵近2个小时,而在全球最大的“户外厕所”印度,因为厕所建设不力而导致强奸案高发,并由此引发了一场厕所革命……公厕强奸案警示我们,治安管理没有绝对的安全地带,每一处都不是天然的“安全港”,无论对于城市管理者,还是所有个人,都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与警觉,才能真正防止和避免“眼皮底下的强奸”发生。
令人不解的是,本应让人免于隐私暴露恐惧的商场,却无视公众的合理诉求和相关风险的存在,还将其对公厕设置的漫不经心上升到“方便店主和顾客”的高度,实在是颠倒是非。试问,在安全和隐私都难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所谓的方便从何而来?为了防止有人“图谋不轨”,上个厕所还得找人“结伴而行”,没有同伴就只好“忍着等待条件”,如此方便不要也罢。
将心比心,假若这样的厕所设计,是用于管理者私人家中,其还会如此轻描淡写泰然处之吗?要知道,厕所事小,隐私事大。小小厕所不仅关系到男女双方的隐私权,更关系到公共安全。对于商场管理者来说,予人方便自己方便,连公厕之小都没有做好,还谈什么人文关怀之大?没有了隐私保护之下的尊严维护,又拿什么来构建管理者的形象,以及防止安全事件的发生呢?厕所共用无疑是一颗定时炸弹,在伤及店主和顾客之时,也会伤及自己。
同时,这对政府主管部门也是一种提醒,希望其能以此为开端,在强化个别现象的整改的同时,制定并落实相关公厕规范,加大检查和处置隐患,实现最大程度的人性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