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北京市交通委运输局有关负责人做客首都之窗时表示,停车设施建设到位的前提下,凭停车证明购车将成为未来的趋势。他称,实际上,在1998年到2004年北京曾采取过这个措施,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0月31日《新京报》)
凭停车证明购车,无论是北京还是其他城市,目前都不具备实施条件,因为停车位远远不够。但笔者注意到,不少城市都有人建议采取这种做法。这样的做法究竟是否可行?有哪些副作用?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未来正式实施之前,进行充分论证。
从道理上来说,凭停车证明购车是可行的。这是因为,一方面可防止城市汽车泛滥,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限购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合理配置资源,让汽车和车位匹配,有利于城市管理,减少汽车停放随意侵占道路、绿地等公共空间。但是,实行凭停车证明购车,既要避免多重限制,也要防止副作用。
众所周知,一些城市已经采取了汽车限购措施,要么是公开摇号,要么是竞拍车牌。显然,随着汽车增长越来越多,还会有很多城市跟风效仿进行汽车限购。那么,我们就有必要讨论清楚,究竟是公开摇号、竞拍车牌与凭停车证明购车同时实行,还是取消前两种方式?
在笔者看来,如果实行凭停车证明购车,理应取消公开摇号和竞拍车牌,通过停车证明来控制汽车数量。如果多种措施同时实行,恐怕很多人会不满,因为,这样对市民购车限制太多。现代政府管理城市,最好多采用税收等经济调控手段或者法律手段,少一些行政限制性手段。
尤其是,凭停车证明购车很可能会引发炒车位。尽管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停车设施建设到位的前提下才实行凭停车证明购车,但坦率地说,恐怕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很难把停车设施建设到位。因为汽车继续在增长,而停车设施建设则受到城市空间、建设资金、效率等多方面影响。
以北京为例,尽管在年底前,城六区将再增9175个居住区停车位,同时五棵松、石景山八大处等五大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将陆续开工,再加上原有的停车位,总数也不少。但是,恐怕这也难与汽车数量、汽车增长相匹配。不仅老旧建筑车位不足,现在新建小区和商场、写字楼也出现了停车位不足的问题。据报道,郑州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00多万辆,但仅有12.6万多个停车位。
在停车位供应不足情况下,现在又透露凭停车证明购车是趋势,很可能引发“炒车位”现象。不排除炒车位像过去炒房产一样火爆——停车位就会在投资者眼里变成另一种“香饽饽”。如此一来,停车位问题又可能像房地产问题一样,影响到民生、公平等。因此,凭停车证明购车必须要警惕“炒车位”。
让人不太理解的是,既然在1998年到2004年北京曾采取过这个措施,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何又叫停了这个好措施?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停车设施建设不到位。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原因呢?
笔者以为,在未来实行凭停车证明购车之前,不仅要看居住区停车位数量是否合理,更要看政府可提供的公共停车位数量是否合理。也就是说,应借鉴房地产管理思维,不但要发展商业性质的停车位,还要发展免费停车位和廉价停车位,如同商品房、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