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签买不买车 个人应有选择权

时间:2011-07-28 10:21   来源:大众日报

  北京首批购车中签指标有效期至7月26日到期,有多少“弃号”暂未公布。据北京市交通委负责人此前介绍,预计首批指标“弃号”约有1000个。27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表示,有关部门正研究将“弃号”加到8月指标数量中的程序和做法,中签不购车者名单有望向社会公布。(7月27日《新京报》)

  “中签不买车”,想必原因有很多。比如,有的家庭为了提高摇号的中签率,全家人出动甚至动员亲戚也加入到摇号申请的行列,一旦家庭中多人中签,最后只买1辆,其余自然就得“放弃”。再比如,有的人制定了购车计划,当摇号中签时,家庭突遇一些变故,资金紧张,只能迫使其暂时放弃买车计划等。笔者一同事前不久就摇号中签,但是由于其母亲突发疾病住院,光住院费就交了10万元,不得已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摇到的号作废。

  其实,那种闲着没事干参与摇号又不买车的人毕竟是极少数,我们不能将所有“弃号”者都视为在“干扰”购车摇号程序,是在干着无聊的事情。“中签不买车”又不是什么违法违规的事,将中签不买车者的名单曝光,恐怕于法无据。再者说,参与购车摇号,以及放弃中签,都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出现大量“弃号”现象,只能说明摇号的“规则”有瑕疵。比如,一些真正想买车的人,或许总是运气不佳,总也摇不到号、中不了签;而一些原本没打算买车但抱着试试运气的人,或许总能如愿以尝。

  事实上,出现“中签不买车”现象,主要还是在于机动车的资源分配的制度设计不合理。其实,购车摇号并非就是最科学、最公平、最完美的方法,其中不确定的因素会很多。类似“中签不买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说明购车摇号规则有瑕疵。我们不妨以家庭为单元,实施汽车“限购”政策。比如,规定一个家庭原则上只能购买一辆车,保证购车规则上的公平。如果经济条件许可,一些家庭可以购买第二辆或者第三辆,但是要多缴纳车辆购置税,毕竟家庭车多,占有的公共资源和造成的环境污染也多,就应当多付出一点代价,如此以来,才会解决汽车消费上的供需矛盾,达到皆大欢喜的结果。

编辑:王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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