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惩罚“获指标逾期不买车”?

时间:2011-01-05 14:03   来源:检察日报
  北京摇号购车申请首日收到近6万申请,有人担心,摇号获指标者逾期不购车并无惩罚措施,这可能导致没有刚性需求的人也参与摇号,从而影响中签几率。对此,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工作人员承认可能存在这一问题,表示会向上级领导反映。对于网友提出的进行一定惩罚的建议,有律师认为具有一定合理性(1月3日《京华时报》)。

  笔者不认为摇号获指标者逾期不购车现象源于单纯的所谓“占坑”心理———摇到指标不买车,6个月后就作废了,而且又不能私自转让,想“占坑”也占不了啊。

  想想看,头一天就有6万人申请参加摇号,而一个月给予私人购车的号牌指标还不到2万,在北京要成功摇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号牌,绝非易事,市民为何不能早作打算呢?既然无法保证市民在多长时间内参加摇号一定能够摇到,那就没有理由对那些未雨绸缪的市民予以惩罚,这是一个基本的公平。更何况,大到国家政策尚且可能瞬息万变,普通家庭为种种原因而临时改变购车计划,凭什么就得挨罚呢?

  事实上,只要确保“号牌不能私自转让”与“6个月到期不买车号牌作废”这两条原则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将作废号牌全部转入下次摇号,就没有必要过于担心逾期不买车浪费号牌指标的问题。动不动就要祭出各类处罚大旗,既是对公民理性的不信任,更是对“惩罚式执法”的迷恋。说到底,那就是一种基于政府管理方便的绝对懒政。

  当然,获指标逾期不买车使中签率变低,理论意义上的确存在,对急于获得指标的市民也的确可能造成不公。但是,预防这一问题的关键,显然不在于毫不公平地制定惩罚措施,而应该是在其他方面努力:首先,政策应该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只有获得基于政府承诺的政策稳定预期,市民才不至于盲目地蜂拥而上;其次,摇号政策实施一段时间后,有关部门有必要对逾期放弃号牌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并依此为依据在放牌时提供一定的富余量;其三,还可以对摇到号牌即在一定时期内尽快买车的市民,予以一些合理的政策鼓励。

  最后,还有必要指出,真正可能使普通市民中签率变低的,不是摇到号的市民对购车指标的无顾放弃,而是摇号过程中可能会以各种方式存在的寻租行为,比如经适房摇号,一些地方就曾闹出过明目张胆地造假;倘若购车指标摇号中的寻租行为不能遏止,轻松获得指标的人的确可能轻易放弃指标,但那显然不是获指标逾期不买车无惩罚政策的错。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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