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摇号购车申请首日收到近6万申请。有人担心,摇号获指标者逾期不购车并无惩罚措施,可能导致没有刚性需求的人也参与摇号,从而影响中签几率。对此,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工作人员承认可能存在这一问题,表示会向上级领导反映。对于网友提出的进行一定惩罚的建议,有律师认为具有一定合理性。(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06版)
不可否认,有些符合购车条件的市民,尽管短期内并无购车计划,也可能会申请参加摇号。但究其原因,多是因为对于短期内摇到指标的不确定性的担忧,而不会是单纯的所谓“占坑”心理——摇到指标不买车,6个月后就作废,而且又不能私自转让,想“占坑”也占不了啊。既然参加摇号,长期看必然还是有购车打算的,我不认为真会有那么多人闲着没事专门以申请摇号为乐。
想想看,头一天就有6万人申请参加摇号,而一个月号牌指标还不到两万。在北京要成功摇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号牌,绝非易事,市民为什么不能早做打算呢?既然无法保证市民在多长时间内参加摇号一定能摇到,那么就没有理由对那些未雨绸缪的市民予以惩罚,这是一个基本的公平。更何况,大到国家政策尚且可能瞬息万变,普通家庭因为种种原因而临时改变购车计划,凭什么就得挨罚呢?
事实上,只要确保“号牌不能私自转让”与“6个月到期不买车号牌作废”这两条原则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将作废号牌全部转入下次摇号,就没有必要过于担心逾期不买车浪费号牌指标的问题。动不动就要祭出各类处罚大旗,一方面是对公民理性的不信任,另一方面更是对“惩罚式执法”的迷恋。说到底,那就是一种基于管理方便的懒政,毫无合理性可言。
当然,获指标逾期不买车使中签率变低,理论意义上的确存在,对急于获得指标的市民也可能造成不公。但预防这一问题的关键,显然不在于毫不公平地制定惩罚措施,而应在其他方面努力:首先,政策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只有获得稳定预期,市民才不至于盲目地蜂拥而上;其次,有关部门有必要对逾期放弃号牌情况进行统计,并依此为据在放牌时提供一定的富余量;其三,还可以对摇到号牌就尽快买车的市民,予以一些合理的政策鼓励。
最后,还有必要指出的一点,真正使中签率变低的,不是对购车指标的无顾放弃,而是摇号过程中可能会以各种方式存在的寻租行为,比如经适房摇号,很多地方就曾闹出过明目张胆地公开造假的丑剧。(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