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视网络力量就该自觉抵制谣言

时间:2012-09-10 10:01   来源:羊城晚报

  网络深刻地改变了中国的舆论生态,尤其是在对政府以及官员的监督方面,网络起的作用已经是无可替代的了。比如说正在进行的对“带表哥”全方位的监督,在以前是无法想象的。这势必能推动公共治理的改善。但从网络诞生的第一天起,就伴随着另一个方面的问题,即网络谣言的问题。近日,就出现了两个典型的事例:一是一组网上热传的号称湖南省辰溪县政协党组副书记龚宗文“豪赌”、“召妓”的图片,经警方鉴定、媒体查证,赌博照片经过PS,“召妓”照片则是剧照。二是日前网友“一分钟提升口才”发微博称,一名3岁多的男童在陕西省渭南市北关村被拐,其家长出10万元重金寻子,此微博被爱心网友转发多达5万余次,评论几千条。但渭南市警方随后经调查证实,内容纯属虚构。

  任何时候,说假话总是不好的,如何消除网络谣言,其实已经基本形成共识:除了法律法规以及网络参与规则方面的他律,还需要网络参与者的自律。但现实并不如此简单,先不讲他律的事情,现在有些观念事实上在阻碍着网络参与者的自我反思和自我约束,导致自律意识淡薄,甚至对网络谣言进行辩护。网络参与者群体内部的这种宽容的态度,也是谣言横行无忌的重要原因。

  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人们对于网络谣言态度显得复杂,特别是很多谣言最后证明确实是假话,但却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多数人的愿望,符合很多人对于真相的想象,因而获得广泛的同情,并进而得到辩护。辩护的言论中有两种观点最为典型,其一,正面消息来源的不通畅和不真实,导致了网络谣言的发生和泛滥。其二,言论自由包括发表错误言论的自由,因而网络谣言不应该被追究。

  诚然,在日常生活中,在各种重大公共事件发生之后,正面的、权威的信息发布渠道不畅通,甚至有造假的现象发生,公众不能获得充足的、真实的信息,这仍然是个残酷的现实。但这不能够构成制造谣言的借口,因为公众渴望获得的是真相,而真相也是对公共利益最大限度的维护。而谣言,与那些来自权威机构的假话一样,都是在欺骗公众,都是对公众感情和利益的伤害。因此,这种谣言并不值得宽容。

  至于“言论自由包括发表错误言论的自由”,这一命题本身我是赞同的,但关键是这里所说的“错误”是价值判断意义上,而并非事实判断意义上的。如果是捏造事实,并不应该在言论自由的权利之列。言论自由是一种重要的权利,但这一权利的行使,不能建立在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基础上。而谣言,对他人、对社会的伤害往往是巨大的。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无论是现实中,还是网络中,都应当是判断行使言论权是否合理的界限。

  网络是科技赐给人类的礼物,对于中国人而言,这一礼物尤显珍贵,因为网络极大地扩大了中国人的言论空间。网络应当充分地用于提升公共福祉,而非相反。因此,我们应当珍惜这个礼物,对于网络谣言的制造者,应当采取一种严厉的态度。而对于网络参与的每一个个体而言,则要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首先是要抵制那些可以辨识的谣言。如果说在网络纷繁复杂的信息中,难辨真假,轻信谣言难以避免的话,那么不制造谣言,则应该是每个网络参与者恪守的底线了。(周云)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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