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卫视报道,山东某市在全市农资经营户中推行农资商品存样制度,统一制作农资商品质量保证存样袋,免费分发到各农资经营点。农民购买化肥、种子等农资时,当场封存样品,由农民签字,商家盖章,再交给农民自己保管,用后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农民可凭样品直接找商家索赔或向工商机关投诉举报。闻此,笔者深为该市这一“秋后算账”的农资打假举措叫好。
当前,市场上诸如假化肥、假种子、假农药等之类的假劣农资产品事件时有发生,广大农民对此深恶痛绝。农资商品存样制度的可贵之处,就在于有关职能部门在治理假劣农资问题过程中没有流于形式,或仅是集中行动高潮期间打击一下了事,而是对农资质量问题长期负责、一包到底。
农民买了假化肥、假种子、假农药等之类的假劣农资产品,往往因为“嫌麻烦”、“难举证”、“费时间”和“怕报复”而不愿或不敢投诉。农资商品存样后,由于事先留有存样,证据在手,农民不用多费口舌和经营户理论,就能够直接挽回经济损失,从而也调动了农民投诉打假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农资商品存样制度及与之相伴的依法惩处,也给众多农资经营者以警醒,敦促他们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和经营风险意识,恪守职业道德、自我规范、守法经营,它所产生的威慑力,有利于培育规范化的农资市场,净化农资市场环境。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在为这种让农民称赞的举措叫好之余,也希望有更多地方的相关职能部门能从中得到启发和借鉴。